今天是:2025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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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大英县司法局

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大英县贾岛街73号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

联系方式:0825-7820275

单位领导


党组书记刘黎主持县司法局党组全面工作。

局长何汉林主持县司法局行政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查小兵负责党政法律顾问团、合法性审查、重大涉法事务处置、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证等工作。分管合法性审查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县社区矫正中心、公证处,联系蓬莱司法所、卓筒井司法所、河边司法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勇负责县委依法治县办与局机关日常事务、法治督察调研、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处、基层司法所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安全生产、法律援助等工作。分管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办公室、法治督察调研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隆盛司法所、玉峰司法所、象山司法所、天保司法所、金元司法所。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李婷婷主持政治处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组织人事、教育培训、乡村振兴、工青妇组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装备财务等工作。分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装备财务保障股,联系盐井司法所、经开区司法所、回马司法所。

局领导班子实行工作代理制度。刘黎与何汉林互为代理;查小兵与唐勇互为代理;唐勇与李婷婷互为代理;互为代理人员同时外出时,由党组书记确定代理人。


职能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三)负责县委、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镇(乡)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负责县本级政府合同管理、县政府涉法事务处理。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镇(乡)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园区管委会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

(六)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戒毒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八)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民营企业涉及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处理。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负责人:蒲瑶)。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统筹协调。

(二)办公室(负责人:杨帆)处理县司法局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保密、绩效管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行政舆情管理、综治维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综合公文的起草审核、重大政务督办、史志年鉴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三)政治处(负责人:王兰)负责本系统班子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工资审定、干部人事、教育培训、表彰奖励、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民警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纪律作风建设工作。

四)机关党办(负责人:张杰畅)。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巡察、乡村振兴、工青妇组织等工作。

)法治督察调研股(负责人:蒲瑶)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研究提出法治领域深化改革的意见和措施。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镇(乡)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县直园区管委会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推进司法行政改革。

)合法性审查股(负责人:刘欣怡)负责县委、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镇(乡)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县直园区管委会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负责县本级政府合同管理、县政府涉法事务处理。负责党政法律顾问团工作

(七)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负责人:徐红玉)。监督协调全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办理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县政府委托承办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及民事诉讼案件并出庭应诉。办理向县政府申请行政赔偿的案件。办理向县司法局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和以县司法局为被告的诉讼案件。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社区矫正管理股(大英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人:李蕙君)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和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管理、监督、教育、考察、奖惩、解除等工作。监督指导司法所对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适应性帮扶执行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戒毒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人:丁银银)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监督人员的资格、证件管理及培训、考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各部门在执法中产生的重大矛盾和争议。办理有关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指导监督全县民营企业投诉处理工作,为民营企业及投资者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依法组织调解和协调,帮助民营企业维护其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对民营企业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人:雷文琦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镇(乡)、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各镇(乡)、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十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人:刘翠翠负责本系统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公证工作。编制大英县公证名册并公告。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本部门“放管服”改革工作。办理县司法局行政许可事项,承担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清理和纳入电子政务平台的工作,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

十二)装备财务保障股(负责人:杨秀军)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省级和市级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的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基本建设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指导推进本系统科技与信息化工作。拟订本系统电子政务和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并协调落实。负责本部门科技信息化基础建设和涉及重大信息化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和管理。

县司法局设置11个司法所:蓬莱司法所、隆盛司法所、河边司法所、回马司法所、玉峰司法所、象山司法所、卓筒井司法所、天保司法所、金元司法所、盐井司法所、经济开发区司法所,作为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