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大英县同心路390号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冬季)2:30-6:00(夏季)
联系方式:0825-3130025
单位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刘锋同志:主持县交通运输局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党组成员、县地方海事处处长 谢宏同志:主持县地方海事处全面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安全总监 陈俊安同志:分管运安股;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交通战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热线、食品安全、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禁毒、安全事故调查、消防救援(救灾)、森林防灭火、反恐防暴、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陈蓓同志:分管机关党委、工会、财务股;负责干部人事、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群团、党建、妇女、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城市创建、政风行风建设、双拥、统战、关工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巡视巡察、行业服务、驻村帮扶、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预算编制、政府采购管理、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协助分管财务审计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绅正同志:分管综合规划股、高协办;负责资金争取、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规划、“两重”行业规划、招投标活动监督,牵头落实国省干线及快捷通道等项目前期相关工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城乡融合、对外开放、林长制、田长制、高速公路建设协调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局长 李乐同志:分管办公室、效率专班、建设管理股;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国家安全、网络运行维护和网络安全、网络舆情、政务督办、目标绩效、政务公开、行业宣传、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乡村振兴、全面深化改革、智慧交通及信息化建设模范机关建设、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农网”项目建设、造价管理耕地保护、以工代赈、农民工工资、交通建设市场管理、民生实事、农村公路新(改)建、效率革命。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地方海事处副处长 陈元金同志:协助县地方海事处处长开展工作;负责水上防汛、停泊区建设管理、航务管理工作(港口和航道等水运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养护、管理、渡口码头管理、水路运输市场管理等)、绿水绿航、船舶管理、船员管理、船舶污染防治、通航环境管理、河湖长制。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地方海事处副处长 陈博同志:协助县地方海事处处长开展工作;负责民营经济、低空经济、西部陆海新通道、绿色货运示范配送城市建设共享单车、经济指标及普查、运输、城(乡)公交、驾培、出租车、“两新”、农民工服务、金通工程创建及后续、职业教育培训、职业健康、网约车、引客入遂、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寄递物流运输、交旅融合、实业兴市、交通运输产业发展、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服务业发展、行业统计、多式联运、智改数转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郭庆同志:主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日常工作,分管法制股;负责政策研究、打非治违、城市管理、路长制、“双超”治理、路产路权的保护及恢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审查、法制建设工作、十年禁渔、行业环境保护、环保督察、节能减排、大气污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处非”、放心舒心消费城市、营商环境、校车管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会前学法、法律咨询、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及诉讼等工作,指导行政审批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杨济华:主持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全面工作;分管普通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交通安全设施、危病桥整治、公路防汛、保通保畅、渡改桥、次差等路整治、公路领域安全隐患整治、公路路况及桥梁检测、“四好农村路”示范建设等工作,具体落实国省干线、县道及桥梁日常养护工作,指导村道养护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县省道、县道公路管理的有关工作,监督、指导乡村道路养护等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监督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营运规范的贯彻实施,指导城乡运输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公交客运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上级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配合上级部门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运输行业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监督实施交通运输科技政策。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十)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人:向冰)。负责文电、会务、政务公开、信息、档案、机要、保密、政务接待、值班和机关日常政务的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机关绩效管理及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撰写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负责局机关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职称评审和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重大科技项目、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建设管理股(负责人:谭鑫)。拟订全县交通工程质量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定额造价、试验检测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建设市场主体的资质资格管理。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政府质量监督管理。负责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交通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程序管理。指导全县公路、水运建设养护管理和农村公路建设工作。
综合规划股(负责人:何鑫)。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和交通扶贫工作。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协调和管理,组织指导交通建设工程设计监督管理。负责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工作。
财务股(负责人:刘思含)。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和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工作和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除通行费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局投资建设项目和局管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工作。
法制股(负责人:王刚)。负责本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等工作。负责法律顾问和行政应诉等有关法律事务。负责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运输安全股(负责人:罗明)。负责制定全县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渔船检验监管及客货运站场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等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客运行业管理、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负责各种运输方式衔接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推进全县综合运输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规划全县国防交通网络布局。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承担国防运力动员、交通战备工作。指导行业稳定工作。负责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消防、防汛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人:唐尧红)。承担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等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和群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