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2日
遂宁市大英县人民政府网
机构职能
金元镇

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大英县金元镇金元街88号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冬季),2:00-6:00(夏季))

联系方式:

单位领导

镇党委书记   谭海军: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曹杨: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税、审计、国资管理工作。分管镇财政工作办公室。

镇党委副书记 杨华奎:协助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负责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依法治理、基层治理、组织人事、工会、目标绩效考核、效能建设、政协联络组、老干部、机关内务、保密、节能减排等工作。分管党政办、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

镇党委委员、组织宣传统战委员李超主抓组织工作,协助党委副书记抓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基层治理,负责政工人事、共青团、妇女儿童、民政、政府信息公开、村务公开、残疾人事业、宣传、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精神文明、外事、关心下一代、教育体育、文化广电旅游等工作。分管党政办、社会事务办、团委、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刘海刚:主持镇武装部全面工作,负责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自然资源和规划、镇村建设、森林防灭火、食品安全、市场监管、燃气、交通运输等工作,分管镇村建设管理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市场监管所。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聂常容:主持镇纪委监察室全面工作,协助镇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纪委。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大主席团提名副主席  任友名负责工业、科技、金融、生态环境、秸秆禁烧、河(湖)长制、电力、通信、农业、水利、移民后扶、一事一议、统计、防汛抗旱、气象等工作,协助人大主席抓好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生态环境)、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

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  陈  立:主持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全面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农民工服务、劳动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险等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农民工服务中心。

职能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矛盾,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育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其余事项。


内设机构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负责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政治理论学习及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负责推进村(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负责组织实施党群活动和服务;负责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组织、纪检监察、巡察、统战民宗、精神文明建设、关心下一代、老干部等工作;统筹基层治理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政工作办公室。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和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落实;负责对外接待联络和领导调研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重要工作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信息调研、党务公开、保密、督查督办、绩效管理、依法行政、档案管理、群众接待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政工人事机构编制、武装、国防动员等工作。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编报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管理;负责财务管理及金融工作;负责国有资产、债权债务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委托代管村(社区)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负责财务信息公开;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统筹负责辖区经济发展负责拟订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商贸流通、农作物经济、招商引资、新型工业化、项目建设等管理工作;负责优化辖区投资环境,协调相关部门为企业提供服务平台和政策:法律服务;组织实施辖区相关专业统计调查及各种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负责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负责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监督等工作;负责牵头拟订乡村振兴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美丽乡村建设,开展乡村振兴有关问题调研和政策研究;负责拟订辖区镇村建设发展总体规划;负责农村和农业生产工作,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产业监管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内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监测预警、防控指导、检疫监管、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农业和农村发展规划实施、农村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督、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经统计等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负责镇村房屋建筑、城镇基础设施、农村道路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村镇规划,办理规划工程项目选址、定点、勘察、设计、监理、绘制红线图、开工放线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危旧房、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等住房保障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管理工作;负责镇村住房风貌管控及古建筑、古民居、古村落保护和利用;负责电力、通信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民政、人力社保、社会救助、残疾人、老龄、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社会事务工作;负责统筹推进村(社区)管理工作,指导、推进村(社区)自治、村(社区)服务和换届选举等工作;负责培育、孵化、发展社会组织;负责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其开展工作;负责以镇人民政府名义集中行使法定的以及赋权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以县级主管部门名义集中行使县级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移风易俗、村规民约工作;负责辖区内依法治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负责辖区内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工作;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禁毒、防邪等工作;负责综治公共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件;牵头负责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交办、处理、回复工作;为来信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负责信访人员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公共安全,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体系;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的布置、协调、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及安全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负责燃气安全、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震和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日常监管及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建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文明劝导相关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各基层站所、县级部门派出执法力量和资源,以镇政府名义行使法定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权;负责辖区范围内行政执法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综合研判、快速处置、协调调查取证、流转督办等基础性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应讼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负责辖区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应急等工作;负责河长制、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场镇秩序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和环境整治工作;调处各类影响群众日常生活的轻微环境问题;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办理各类便民服务事项;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负责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负责面向党员群众提供相关政策咨询;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信息采集、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服务等相关事务工作;负责宣传贯彻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教育、文化旅游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技等相关事务工作;负责辖区文艺团体的管理服务、教育培训,负责挖掘培植社区、小区文化;承担基层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服务工作,做好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服务、健康服务、法律服务、志愿服务等工作;拟定年度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多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协调做好劳务对接,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与输出;组织开展农民工劳务品牌、职业技能和创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统计等综合服务工作;承担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管理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设施管理维护植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检疫、屠宰管理、森林资源管理、林木采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处置、农业机械管理、水产发展等涉农事务性工作;负责供销合作社工作,抓好基层组织及经营服务网点建设,加强指导服务;负责参与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技术宣传,提供农业技术信息咨询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的试验、示范;指导辖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机构、农民技术员、群众性科技组织等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