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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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大英县天星大道行政服务大楼五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冬季)2:30-6:00(夏季)

联系方式:0825-7823030

单位领导


雷宇科(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王彦鸿(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抓好职称管理与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评比达标表彰、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层服务平台、招商引资、重点工程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工作;分管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社会保险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联系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宗梅(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抓好就业促进、职业能力建设、农民工、工资福利、档案数字化管理、人力资源开发、镇村两项改革等方面工作;分管就业能力建设股、工资福利股、县档案数字化管理中心;联系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玲(党组成员、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指导机关纪委纪检监察工作。

杨 勇(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工会主席):负责抓好人社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思想(含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纪律建设、作风效能建设、结对帮扶、乡村振兴、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财务会计、法治建设、目标绩效考核、党务政务公开(政务公开责任股室为局办公室)、保密、群团、信访与维稳、防邪、禁毒、安全生产、劳动工资、基金监管、劳动监察、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劳动合同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劳动监察与调解仲裁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冬梅(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主任):负责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全面工作;完成局党组、局联系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漆俊利(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主任):负责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全面工作;完成局党组、局联系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班子成员职位代理:雷宇科同志的职位代理为王彦鸿同志,王彦鸿同志的职位代理为张宗梅同志,张宗梅同志的职位代理为杨勇同志,杨勇同志的职位代理为王彦鸿同志。


职能职责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归口管理县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县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贯彻落实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贯彻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吸引留学人员来大英(回大英)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并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九)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归口管理县农民工服务中心。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将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承担的行政职能交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担。    

(十六)与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拟订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教育体育局配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