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大英县政府街121号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冬季)2:30-6:00(夏季)
联系方式:0825-7827038
单位领导
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熊安国:主持全面工作,负责项目资金争取工作,联系玉峰、象山、蓬莱基层供销社。
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陈军:主持监事会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人大、政协、人才、统战、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人事、财务、审计、法治建设、信访、维稳、安全、环保、综治、防邪、防汛、消防、卫健、献血、联系社区、河(湖)长制、目标考核、关工委、工会、精神文明、党务政务公开、县志、群团、档案、保密、信息宣传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分管办公室、保卫股、监事办、人事股、财务审计股。联系天保、金元、河边基层供销社。
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代艳:负责招商引资、供销综合改革、社有企业发展、供销基层组织、农民专合组织、再生资源网络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资市场供应及整顿、乡村振兴、联系村、统计、项目资金争取、劳资工作、固定资产投资、机关及社有资产管理,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分管业务股、专合组织服务中心,联系隆盛、卓筒井、回马基层供销社。
职能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方针和政策。
(二)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全县供销社企业的改革、重组、发展。
(三)根据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四)参与和推进全县农业产业化,建立健全全县供销社系统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各项工作。
(五)参与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对棉花、农资市场的“打假”力度。规范废旧物资市场的管理。
(六)积极协调县有关部门关系,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七)负责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组织、指导、考核工作。
(八)负责全县农村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网络体系建设的组织、指导、考核工作
(九)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确定经营管理者的权利。维护供销合作社企业合法权益。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情。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李龙)
1.负责供销社工作的综合性文件拟草;
2.负责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相关问题的处理;
3.负责综合会议的组织、承办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4.负责接待工作;
5.负责机关公文收发、审核工作;
6.负责机关宣传报道和社务信息工作;
7.负责来人来客接待、后勤服务和行政要务工作;
8.负责机关小车管理,用车安排工作;
9.负责城市工作、目标管理、政务公开、县志、统战和联系社区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人:梁钰)
1.负责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2.负责供销系统人事、劳动工资、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养老、医疗保险等工作;
3.负责专业技术职务,技术等级的评审、考核和管理工作;
4.负责工、青、妇和关工委工作;
5.协助做好军转干部等稳定信访工作;
6.负责政治思想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7.负责相关工作文件、汇报、信息等资料的拟草、报送和会议筹备、组织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财会审计股(负责人:漆红英)
1.负责财务会计管理,按照《会计法》和财务制度做好财务工作;
2.负责审计工作;
3.负责日常资金、专项资金和社有流动资金管理,资金组织、安排和监督工作和清收供销社债
4.负责供销系统社有股金的管理、清退工作;
5.负责全系统资产、各类证照的管理、经营、处置工作;
6.负责企业和机关股室目标责任书及考核办法的制定,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7.负责机关年度预决算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业务股(负责人:刘汶博)
1.负责制定县供销社的业务计划、农业产业化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新农村建设和新网工程工作;
3.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和农副产品流通指导工作;
4.负责参与农资市场整顿工作;
5.负责联系乡镇(村)工作;
6.负责业务及统计报表工作;
7.负责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再生资源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8.负责相关工作文件、汇报、信息等资料的拟草、报送和会议筹备、组织工作;
9.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保卫股(负责人:李龙)
1.负责制定安全保卫的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工作;
2.负责机关安全教育、管理和整改工作;
3.负责综治、信访、稳定、防邪和平安单位创建工作;
4.负责应急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
5.负责机关小区安全工作;
6.负责安全生产、消防、防汛工作;
7.负责相关工作文件、汇报、信息等资料的拟草、报送和会议筹备、组织工作;
8.负责机关公文归档、保密,印章使用和保管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丁德万)
1.按监事会要求,负责起草监事会的有关文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典型材料;
2.负责组织监事会的调查研究;
3.负责了解并反映各监事会成员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本社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和国家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情况,维护本社合法权益;
5.负责总结和宣传监事会工作的典型经验;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6.负责监事会的日常行政事务和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