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大英县政府街94号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联系方式:0825-7823026
单位领导
廖 衡 党组书记、局 长:主持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张 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制定工业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监测工业运行态势和质量,参与企业上市培育,负责产业园区建设、军民融合工作;负责工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管,项目节能减排、节能降耗及节能监察;负责城市管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负责综治维稳信访工作;负责后勤管理、退休干部管理;负责政工人事、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责党建、群团、综合性材料起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安全保障、网络安全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经济运行股、经济信息中心。
周 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组织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工作;负责重点工业项目推进;负责盛马化工等重点企业产业规划与培育;负责项目资金申报、上级资金争取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实施新兴产业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制定产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负责综合性材料起草工作;负责工业领域安全生产;负责成品油等应急物资的紧急调度;负责盐业等行业食品安全监管;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产业投资股,协助分管企业股。
张小莉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负责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负责无线电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信息产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负责企业信息化相关工作;负责民营经济工作,协调企业融资、税收、水、电、气等要素保障;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农民工服务、职业教育工作;负责一网通办工作;负责涉及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人才工作;联系、指导电力、通信、加油站;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科技和信息化股、企业股。
高永富 工业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科技创新、高新技术发展;指导企业开展重大科技攻关,申报科技计划项目;负责科技对外交流、科普宣传;负责创新创业服务和企业孵化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工业企业服务中心、创新创业智造产业孵化中心,协助分管科技和信息化股。
廖太华 副科级干部:协助负责综治维稳信访工作,参与系统遗留问题处理。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职能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工业经济、科技、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研究拟订全县有关工业经济、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科技和信息化、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融合。承担推进全县工业结构调整、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
(二)拟订工业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县、科技兴县战略。参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工业、科技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综合管理,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县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重大战略研究,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承担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的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牵头负责电力、成品油和煤炭经营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制定中、短期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和方案,监测、分析全县电力运行情况,负责电力资源配置和直购电协调工作,指导协调电力并网管理,参与全县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承担化学品的监控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储备管理,组织实施重大灾情、疫情和军需、战备等情况下药品的紧急调度。
(四)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负责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组织推进有关工业项目建设。负责制定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年度计划和引导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的意见,转报国家鼓励类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确认。负责监督国家、省、市专项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
(五)负责全县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作。制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编制下达全县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开展技术中心和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
(六)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布局优化调整,牵头工业产业及项目准入工作。推进工业规划衔接和产业合作、产业承接转移工作。牵头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推进工作。负责工业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相关服务和监测运行分析工作,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七)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负责推进工业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负责制定工业发展资金、信息化和科技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土地等方面问题的协调工作。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九)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盐专营政策和相关盐业法规规章,拟订全县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盐业规范性文件。监督企业工业盐的生产和销售,监督全县食盐储备。依法依规查处食盐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负责组织编制全县盐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盐业行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负责盐业行业的统计、分析,监测盐业行业经济运行态势工作,协调处理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牵头负责处理改制企业遗留问题。组织协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县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协调重点产业相关产品配套、外包、流通、物流、生产资料市场等重点领域的发展。承担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小企业创业、生产性服务业平台建设,开展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指导开展小企业创业辅导培训,指导和促进创业投资发展。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社会中介组织发展。协调和组织企业开展国内外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等活动,负责地方产品推广使用。
(十一)负责对全县工业实施行业管理,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工作。拟订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负责民爆行业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工作,拟订全县信息化发展规划,研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重大信息化项目,负责信息产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指导企业信息化、物联网建设。
(十三)负责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十四)组织推进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政府工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负责全县通信保障协调、应急工作和通信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五)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率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助做好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军地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及兼并重组。
(十七)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八)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十九)牵头建立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督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和实施。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和科研诚信建设、科技统计。指导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二十)编制全县重大科技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等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各类科研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二十一)组织拟订全县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二十二)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科技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调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二十三)拟订科技交流与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组织实施引进外国人才智力计划,拟订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全县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工作。
(二十五)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组织工作。
(二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七)承担县军民融合发展推进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十八)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九)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人:仲芸芸 电话:0825-7823026
负责文电、会务、信息、政务公开、档案、机要、保密、财务、接待、后勤、信访、维稳、综治、值班值守和机关日常政务的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机关离退休人员、宣传思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
经济运行股 负责人:何冀 电话:0825-7807777
组织拟订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综合管理,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工业经济预警机制,对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各类工业企业和工业产业的发展、培育壮大工作。
产业投资股 负责人:肖高龙 电话:0825-7823082
指导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升级。按权限对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审批、核准、备案。负责工业技改项目推进、问题协调解决等工作。组织企业申报上级工业专项计划并监督实施。
企业股 负责人:刘昱麟 电话:0825-7878157
指导工业企业加强现代化企业管理。负责工业企业对外宣传及展示展销工作。组织工业企业开展人才培训。负责推动工业品牌建设。协助推进工业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组织申报工业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计划。牵头组织实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负责盐业专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和中小企业发展等工作。
科技和信息化股 负责人:康中宝 电话:0825-7806783
拟订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科学技术创新政策措施。负责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指导科研平台建设、产品研发、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