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大英县万福街69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
联系方式:0825-7820650
单位领导
党组书记 黄强:主持市场监管局党组工作。
局长、执法大队大队长 岳峰江:主持市场监管局业务、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付华兴:负责质量发展、质量监管、产品监督抽检、质量强县;知识产权、计量认证认可和标准化工作;计量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质量监管与发展股、知识产权与标准计量股、大英县计量检定测试所。联系玉峰市场监管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伟:负责网络监管,合同、广告监管,拟定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办法及组织实施;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12315”消费投诉热线,“12345”政府热线,价格监督检查,牵头“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建设;融信第三工作组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交易秩序监管股、消费维权和价格监管股、融信第三工作组、大英县消费维权和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大英县市场服务中心。联系蓬莱市场监管所。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王薇:负责人事管理、教育培训、队伍建设、老干、青年、工会、妇联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效能作风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文明城市、党务、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牵头本部门乡村振兴工作;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市场主体信息、优化营商环境;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人事股、机关党委办公室、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股。联系卓筒井市场监管所。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杨国庆:负责督查督办、机要、保密、信访、车辆管理、应急处置、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政府采购、机关财务;管理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餐饮食品监管、食品安全抽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牵头天府旅游名县建设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股、综合协调应急股(县食安办)、大英县食品药品检验所。联系盐井街道市场监管所。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陈辉:负责行政执法、长江禁捕、扫黑除恶工作;政策法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法规股。联系隆盛市场监管所。
安全总监 王锐 :负责特种设备监管、安全生产工作;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执法,药品抽检,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药械化妆品监管股。联系蓬莱市场监管所。
实行领导干部职位代理制度。具体代理为:黄强、岳峰江互为代理,付华兴与王锐互为代理;陈伟与杨国庆互为代理;王薇与陈辉互为代理。互为代理领导同时外出,由局主要领导安排代理工作。
退出领导岗位的干部负责协助完成相关工作,其中:
四级高级主办 李天乾:由县委组织部统筹使用。
二级主办 王小军:协助王薇同志做好巡察、督查等工作。
二级主办 唐清平:协助王薇同志做好巡察、督查等工作。
原副局长 黄书焱:协助陈伟同志做好相关工作。
职能职责
(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下同)药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权限内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办理权限内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注册、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维权和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七)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较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负责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依职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安全监测、检查和处罚。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协助地方标准立项工作,指导制定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并组织实施,对标准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十六)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十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曾艳)。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制定实施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组织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编制预决算、预算执行及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政府采购、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制装、各项收入及票据管理工作。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推动本系统检测机构资源共享和整合改革。负责提出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技术改造和技术装备管理事项。负责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市场监管协调机制。
(二)综合协调应急股(负责人:唐凡超)。拟订推进全县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有关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园区(社区)管委会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统计。组织编制本部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拟订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拟订全县特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计划。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组织实施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管理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法规股(负责人:谢凯华)。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等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工作。规范自由裁量权和监督行政执法。负责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本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指导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宣传工作。
(四)消费维权和价格监管股(负责人:潘昌政)。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消费环境建设。组织指导投诉举报维权体系建设。指导消费纠纷调解,协调解决跨区域消费纠纷。负责投诉、申诉、举报中案源材料的收集、分流、统计及立案、销案。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县消费维权和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交易秩序监管股(负责人:唐洪福)。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广告监督管理的措施和方法。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全县合同信用建设。指导广告发布登记。协助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开展广告整治。指导广告业发展。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反垄断法律法规、制度措施和指南,指导本县企业在境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拟订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
(六)质量监管与发展股(负责人:杨清德)。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贯彻落实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拟订全县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负责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管工作。
(七)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股(负责人:唐凡超)。负责全县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食品流通和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担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工作。组织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白酒和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作。
(八)药械化妆品监管股(负责人:彭珊)。拟订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技术指导原则和管理规定。监督实施药品经营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指导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并依法处置。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依法监管经营、使用环节的特殊药品。指导开展化妆品安全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检查。
(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人:陈祖田)。拟订特种设备安全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组织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风险分析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按规定权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十)知识产权与标准计量股(负责人:谢雨娟)。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政策以及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和管理制度。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等行政职责,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拟订实施商标、专利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和指导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保护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承担驰名商标保护工作。组织调处商标、专利纠纷。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协助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工作,依法制定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并组织实施。推动国际标准化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的政策、发展规划、工作规则和监督管理制度。监督规范全县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市场。负责全县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的监督管理。规范指导全县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一)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股(负责人:陈国良)。依法实施权限内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证照核发的制度措施。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环境。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在权限内牵头组织开展许可、备案、认证现场核查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全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牵头协调“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牵头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和监管。统筹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承担权限内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组织实施集中审批的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十二)人事股(负责人:陈金光)。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本系统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十三)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人:秦钰)。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抓好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思想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联系点等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按照县委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