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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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大英县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大英县郪江中路179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 14:30-18:00      冬季:8:30-12:00 14:00-17:30

联系方式:0825-7976600

单位领导


党工委书记  熊雄雄

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陈 卓

主持办事处全面工作。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刘 

负责人大工作,分管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秸秆禁烧)、市场监管、热线办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热线办。

党工委副书记  彭述强

分管党建、人事、乡村振兴、依法治理、重点项目建设、关工委、自然资源规划、发改、征地拆迁、安置、建设、政协、工会等工作;分管党政办、党建办、项目工作组、征收工作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委依法治县办、县直机关工委、县委老干部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协、县总工会。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邹宏伟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潘 力

分管组织工作、环境保护、河长制、地方志、档案管理、基层治理、防汛抗旱、科学、妇女儿童等工作;分管党建办、城管办(生态环境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大英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总河长办)、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中心、县委党校、县档案局、县妇联、县科协。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唐仕兵

分管社会治理、政法、信访维稳、创新社会管理、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分管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邓万兵

分管武装、民兵、预备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工作;分管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县人武部、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党工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高 

分管宣传(精神文明)、统战、民族宗教、意识形态、交通运输、农业、森林防灭火、水利、供销等工作;分管党建办、农村片区工作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县侨台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供销社、县气象局。

办事处副主任  刘 

分管党政(政府信息公开)、经科、商务和经济合作、文广旅游、教育体育、招商引资、共青团、卫生健康、疫情防控、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等工作;分管党政办、社事办、疫情防控工作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绩效办、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经科局、县商务经合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工商联、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共青团大英县委。

办事处副主任  李 铭

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电信诈骗、禁毒、扫黑除恶等工作;分管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

社区事务和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胡红红

分管社区建设、财政、民政、统计、劳动保障、民生工程、残联、退役军人、农民工服务等工作;分管财政办、社事办、社区事务和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民工服务中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国资局、县民政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职能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推进街道党建、社区(村)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加强对街道人大工作机构、人武部、群团组织等的领导。

(二)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加强农业农村工作,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加强社区(村)服务配套设施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社区(村)综合服务功能。

(四)实施公共管理。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等综合性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环境综合治理,协助相关部门负责绿化美化、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管理等工作。

(五)动员社会参与。动员指导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资源为社区(村)发展服务。

(六)指导社区(村)自治。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规则、程序、办法;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村)居民(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业主监督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

(七)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街道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和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落实;负责对外接待联络和领导调研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重要工作后勤保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信息、信息公开、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保密、督查督办、绩效管理、依法行政、档案管理、群众接待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人事、机构编制、武装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负责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政治理论学习及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推进社区(村)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负责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组织、纪检监察、巡察、统战、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等工作;负责基层治理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城市管理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城市管理法规、条例,落实城市管理目标责任;负责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小区管理服务等城市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基层依法自治和居(村)委会等自治组织建设,落实社区规划建设,强化小区治理;负责培育、指导、监督社区社会组织;负责物业管理监督;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关系;配合房管部门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负责违法建设制止、环境卫生治理、城市创建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征地拆迁、安置还房、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负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等工作;落实河(湖)长制相关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工作;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综合执法力量;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民政、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残疾人、老龄、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社会事务工作;指导辖区政务服务工作,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社区(村)管理工作,指导、推进社区(村)自治、社区(村)服务和换届选举等工作;负责培育、孵化、发展社会组织;负责居(村)委会建设,指导其开展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美丽乡村建设,开展乡村振兴有关问题调研和政策研究;负责农村和农业生产工作,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农业和农村发展规划实施、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财政工作办公室。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编报年度财政收支工作;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管理;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债权债务、工商税务工作;接受委托代管社区(村)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负责财政信息公开;组织实施辖区相关专业统计调查及各种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辖区内依法治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禁毒、防邪等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件,负责信访人员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负责辖区内公共安全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的协调、检查、督促等工作,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体系;负责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盐井街道社区事务和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落实社区信息化平台建设、亲民化改造、智慧社区(小区)建设、网格化管理、小区自治、物业化服务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办理各类便民服务事项;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负责便民服务点的指导;负责社会事业发展、经济建设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疾人等各类社会事务服务工作;负责农民工服务和退役军人信访接待、权益保障、信息采集、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盐井街道乡村振兴和宣传文化服务中心(综合文化中心)。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统计等综合服务工作;负责落实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维护,辖区规划编制、城乡房建,辖区的拆迁及房屋征收、项目规划、园林绿化和老旧小区改造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体育、思想宣传教育、广播电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技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