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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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大英县卓筒大道79号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

联系方式:0825-7821518

单位领导


局党组书记、局  长 蒋  明:主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钱礼华:负责双拥、国防动员、国防教育、抚恤优待、军休,退役军人总结表彰、荣誉奖励,烈士褒扬纪念、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退役军人(含随军随调家属)移交安置、就业创业,退役军人信访、维稳、舆情收集、应急处突,政策法规、依法行政、行政审批,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局优抚褒扬与权益维护股(县烈保中心)、安置就业股(县军休所)、双拥工作股。

副局长 陈丽斌:负责综合性办文办会、信息、绩效管理、督查督办、政务公开、保密、规划财务、统计、审计、值班、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综合治理、对外交流合作、信息化建设,干部人事、干部教育培训、新闻宣传、意识形态、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统战与群团、定点帮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工作。负责统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局办公室。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刘 波:主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指导各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能职责


一)组织实施中省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政策落实工作。

(五)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和实施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六)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七)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八)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九)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

(十一)承担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唐  洋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等工作。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教育、党群党务、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信息化建设、宣传报道工作。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指导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优抚褒扬与权益维护股负责人:刘丽莉。承担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住房、医疗保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负责已安置的伤病残军人供养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拟订全县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退役军人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和烈士评定工作,组织、指导英雄烈士纪念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信访和舆情工作。负责有关信访事项的接待、处理和答复。按规定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相关工作。

(三)安置就业股负责人:唐  颖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教育培训政策和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依规定承担县属单位和在大英县单位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的计划安置、计划外选调和培训工作,负责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和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的移交安置、退休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承担接收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扶持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承担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组织实施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

(四)双拥工作股负责人:刘  鑫组织、指导全县双拥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对外交流与合作。具体承担双拥模范县创建相关工作。承担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和有关人员的法律帮扶援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