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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刘春燕熊琳等职务的通知

来源: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2-2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大府人〔20162

 

 

大英县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刘春燕熊琳等职务的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大英县人民政府四届24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刘春燕为大英县商务局局长;

李小龙为大英县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许六星为大英县扶贫移民局局长。

免去

熊琳的大英县天保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主任职务;

刘春燕的大英县河边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主任职务;

李小龙的大英县玉峰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主任职务;

许六星的大英县智水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大英县人民政府

2016113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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