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6〕134号
权利人彭财、廖术梅因保管不善,将大国用(2013)第03481号、大蓬民字第20130378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彭财、廖术梅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