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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2023年度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来源:卓筒井镇 发布时间:2024-08-30 21:3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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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8月3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是宣传法律政策,促进村民自治。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乡镇民主政治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二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支持保护农民兴办各种经济组织,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三是加强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环境。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搞好乡村公共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开展社会保障服务;发展科教文卫事业,提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信息服务,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五是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机构设置

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2.卓筒井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3.卓筒井镇便民服务中心

4.卓筒井镇农民工服务中心

5.卓筒井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6.卓筒井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577.1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098.58万元,下降76.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项目减少,其他收入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77.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7.1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7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2.57万元,占50.3%;项目支出784.6万元,占49.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577.1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15.49万元,下降39.2%。主要变动原因是城乡社区、农林水收、支等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7.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15.49万元,增长/下降39%。主要变动原因是城乡社区、农林水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7.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6.57万元,占31.48%;国防支出1.99万元,占0.13%;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3.82万元,占4.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73万元,占9.11%;卫生健康支出23.84万元,占1.51%;城乡社区支出15.68万元,占0.99%;农林水支出755.95万元,占47.93%;住房保障支出57.07万元,占3.6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54万元,占0.5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77.1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项):支出决算为48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其他国防动员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3.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支出决算为106.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决算为23.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15.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支出决算为179.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项):支出决算为5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5.农村综合改革(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7.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54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7.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92.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8.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33万元,下降19.4%,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76万元,占5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1万元,占44.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减少0.7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7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1.09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及人数减少。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6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61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卓筒井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06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3.58万元,下降3.9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开支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卓筒井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0.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0.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工程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卓筒井镇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工作。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福兴村壮大集体经济项目、2023乡镇人大活动经费项目、2023乡镇财力保障项目、2023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2023社区干部保险项目、2023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项目、2023村(社区)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2023村(社区)干部报酬项目、2023村(居)小组长优化待遇调整小组长待遇项目等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 指用于人大代表日常办公费用及代表会议费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款)事务行政运行(项):指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11.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部门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用于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河流治理与保护等方面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部门安排的工程项目资金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及日常办公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

2023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川委厅〔2022〕5号)、《中共大英县委大英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委〔2019〕―1)、《大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4〕87号)要求,为着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我镇高度重视,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主要职责设置9个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财政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公室、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5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分别是: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党政办公室。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和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落实;负责对外接待联络和领导调研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重要工作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信息、信息公开、党务公开、保密、督查督办、绩效管理、依法行政、档案管理、群众接待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党建工作办公室。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政治理论学习及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推进社区(村)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负责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组织、巡察、统战、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等工作;负责基层治理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社会事务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民政、人力社保、社会救助、残疾人、老龄、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社会事务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社区(村)管理工作,指导、推进社区(村)自治、社区(村)服务和换届选举等工作;负责培育、孵化、发展社会组织;负责居(村)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其开展工作;负责统筹建立行政审批办公室为后台、便民服务中心为前台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4.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各基层站所、县级部门派出执法力量和资源,代表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事项;负责管辖区域内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管理、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应讼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场镇秩序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辖区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的日常工作;负责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和环境整治工作;调处各类影响群众日常生活的轻微环境问题;负责辖区日常巡查、综合研判、快速处置、协调调查取证、流转督办等基础性监管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5.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辖区内依法治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负责辖区内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工作;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禁毒、防邪等工作;负责综治公共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件;负责政府服务热线的交办、处理、回复工作;为来信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负责信访人员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负责辖区公共安全,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体系;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的布置、协调、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及安全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震和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日常监管及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6.财政工作办公室。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编报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管理;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债权债务、工商税务工作;接受委托代管社区(村)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负责财政信息公开;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7.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负责拟订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商贸流通、农作物经济、招商引资、新型工业化、项目建设等管理工作;负责优化辖区投资环境,协调相关部门为企业提供服务平台和政策、法律服务;负责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牵头拟订乡村振兴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美丽乡村建设,开展乡村振兴有关问题调研和政策研究;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8.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公室。负责拟订辖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负责辖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等工作的管理;负责开发保护文化旅游资源,促进文化旅游事业发展;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9.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拟订辖区镇村建设发展总体规划;负责城镇基础设施及农村道路建设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村镇规划,办理规划工程项目选址、定点、勘察、设计、监理、绘制红线图及开工放线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危旧房、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等住房保障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0.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办理各类便民服务事项;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负责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信息采集、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服务等相关事务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统计等综合服务工作;承担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公共信息和农业技术宣传教育、农业设施管理维护、植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检疫、屠宰管理、森林资源管理、林木采伐监管、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处置等各类涉农服务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2.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文化旅游体育、思想教育宣传、广播电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技等相关事务工作;负责社区文艺团体的管理服务、教育培训,负责挖掘培植社区、小区文化;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3.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协调做好劳务对接,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与输出;组织开展农民工劳务品牌、职业技能和创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4.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产业信息收集,信息交流平台搭建,提供产业信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23年卓筒井镇政府编制32人(行政工勤3人),年末实有人数26人(行政工勤2人);卓筒井镇农业服务中心编制5人,实有人数5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编制2个,实有人数2人;便民服务中心编制6人,实有人数4个;农民工服务中心编制2人,实有人数2人;宣传文化中心编制2人,实有人数2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8.64万元、上年结转100.0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4.6万元、国防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5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68万元、农林水支出680.9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8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126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6.6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82.06万元,主要用于:国防、城乡社区环境、应急、信访、村、社区运行经费、人大、福兴村集体经济和驻村帮扶工作经费等支出。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预算编制目标制定编制要素完整,绩效指标细化量化,部门绩效目标纳入集体决策范围,对职能目标完成效果情况绩效分析。预算编制目标完成,以项目完成数量指标为核心,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预算管理。本年度我镇财政预算编制质量总体较高,预算编制涵盖了大部分法定支出类别,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国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城乡社区、农林水、住房保障以及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多个方面,确保了预算的全面性和完整性。单位收入统筹收入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确保了政府基本职能的履行和公共服务的提供。各项支出项目按照预算计划及时执行,确保资金按时到位,支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纪律和预算管理规定,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的精细化管理,使得预算资金能够得到有效利用,实现了预算目标。

3.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全面覆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审计及评价等各个环节。财务岗位的设置科学、合理,人员配备充足,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与沟通机制。资金使用规范,严格预算控制,确保资金按照计划使用,避免超支和浪费现象的发生。

4.资产管理。建立明细资产台账,提高资产利用率、大力推进国有资产资产盘活。资产管理情况良好。

5.采购管理。执行了国家和地方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计划按时完成。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9个,涉及预算总金额582.0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8.67%,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项目均遵循严格的决策程序,包括项目立项申请、可行性研究、专家评审、预算审核及上级部门审批等环节,项目决策程序合规,有效保障了项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目标设定上已明确具体指标和预期成果,以便后续跟踪评估,项目入库遵循既定的管理流程和标准,包括项目筛选、排序、优先级确定等。

2.项目执行。常年项目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8.67%。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调整,已评估其必要性和合理性,确保调整能够优化项目实施效果;执行结果,从进度控制看,常年项目按计划进度推进。

3.目标实现。常年项目因预算执行完毕,预计各项目标基本达成。实现效果,包括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满意度调查,通过用户反馈、利益相关方调查等方式,收集了对项目效果的满意度评价,所有项目均已达到满意度指标,为项目改进提供参考。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2023年度无重点领域项目。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我单位根据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建立预算目标绩效管理制度,合理控制资金支出,严格监控预算目标执行进度,及时总结工作,确保预算项目的有效实现。

2.自评公开。在信息公开方面,我单位按照省市县的要求,按时在大英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绩效目标表及绩效管理相关工作情况,确保了公开的时效和质量。

3.问题整改。对在项目进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单位及时反馈,及时处理,及时整改,并积累相关工作经验,力求优化下一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应用反馈: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加强了我镇财政支出管理,更加合理地配置了公共资源、优化了我镇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了我镇资金使用效益,保证了我镇各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运行跟踪监控管理,卓筒井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有力地保障了政府职能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二)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绩效管理职责不清。预算绩效都是财政办独自完成项目的绩效申报、自评。由于财政办人员少,缺乏预算绩效专业人员,缺少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承担了本该由业务部门承担的绩效工作,简单地将绩效目标制定、跟踪监控等专业性工作归口于财务人员,没有专人承担绩效管理职责,导致业务管理与绩效管理脱节,弱化了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最基本环节。

(三)改进建议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预算绩效管理应明确职责,按照谁支出、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资金使用部门是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主管部门负责加强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结果的审核;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绩效管理,并对重点项目开展财政绩效监控和财政绩效评价。要通过明确各相关机构和人员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实现层层监督。要大力倡导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切实营造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良好氛围。二是提升绩效指标编制针对性。财政部门要指导各预算部门做好绩效指标的设计工作,重视重点评价工作,因地制宜制定普遍适用的共性指标和适合本项目的个性指标。各预算部门要继续深化绩效申报及自评工作,在不同项目核心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上下功夫,做到各级预算指标均能全面、科学地评价本部门项目资金运用情况,从而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的运行效率。

附件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3村(社区)干部报酬项目)

县财政局:

根据贵局《关于开展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4〕87号)文件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客观公正地对2023村(社区)干部报酬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在2023年度需要村(社区)干部报酬186.24万元发放村(社区)干部报酬(其中社区干部4人、村书记11人、监委会主任12人、村常职干部38人),保障卓筒井镇12个行政村及1个社区干部日常生活。

(二)项目实施情况

此项目实施是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项目分两个内容发放,一是每月在职人员工资发放,二是村社区干部年终绩效发放。工资发放:每月由镇党建办核实在职村干部人数后,将发放名单制表,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后,由镇财政统一发放。年终绩效发放:由镇党建办牵头,党委政府对各村进行年度考核后,按要求发放。以上工资和绩效发放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镇2023年申报村(社区)干部报酬项目资金共计186.24万元,批复186.24万元。

2023年社区干部报酬项目申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明确绩效目标,控制成本,提高项目发挥作用,严格按照项目的程序进行申报,严格按照批复项目的内容,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

资金到位

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

186.24万元

186.24万元

182.29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卓筒井镇2023年社区干部报酬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98%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组织情况

按照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进行自评,成立了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

(二)评价指标体系

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

 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做出自我评价,同时在项目实施前期是否可行性论证充分,对项目的规划、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制度是否建立完善,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和项目受益人及影响的认可度等方面进行自评,做好自评工作,并及时报送绩效自评相关材料。

三、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对卓筒井镇2023年社区干部报酬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检验了政策和实际需求的吻合。对项目实施后的经济效益、可持续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得到了充分的考核。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该项目是根据遂组通(2023)28号关于印发《遂宁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及2023年村(社区)职数、薪酬统计情况表》要求,镇党建办按村社区干部在职人数进行统计,报县委组织部审批通过后,交由县财政统一预算后实施,该项目目标制定符合现实需求。

(二)项目管理情况。

按规定对资金进行管理、对项目资金按项目核算实行专款专用,未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正常使用。

1.管理制度健全。根据2023村(社区)干部报酬项目资金使用要求,以及党建办核定的人数和标准进行村(社区)干部报酬发放。

2.资金使用合规。我镇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审核把关,对资金报账程序和手续实际严格审查,程序不符不报、手续不齐不报、用途不符不报、项目不实不报,全面规范资金运行。

3.财务监控有效。镇督查室对各项资金申报、使用和支出进行全程监管,制定考核办法,对截留、挤占、挪用、虚报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项目产出情况。

及时、准确发放村(社区)干部报酬(其中社区干部4人、村书记11人、监委会主任12人、村常职干部38人)共66人干部报酬,12个月共计182.29万元。保障卓筒井镇12个行政村及1个社区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我镇全体村(社区)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确保了社区干部报酬的及时发放,维护了社会稳定。充分调动了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相关措施建议

附件3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3村(社区)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项目)

县财政局:

根据贵局《关于开展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4〕87号)文件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客观公正地对2023村(社区)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在2023年度需要村(社区)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183万,用于环境整治、劳务费、办公费、会议费及各村日常运转经费,保障卓筒井镇12个行政村及1个社区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二)项目实施情况

此项目实施是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由各村社区挂片领导把关,负责重大项目合同签订把关、相关技术人员负责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所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资金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即:所有报销资料先由村负责人、见证人以及驻村干部签字,分管领导签字,财政审核票据,镇长签字,再由镇财政统一发放。全镇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镇2023年申报村(社区)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项目资金共计183万元,批复183万元。

2023年村(社区)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项目申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明确绩效目标,控制成本,提高项目发挥作用,严格按照项目的程序进行申报,严格按照批复项目的内容,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

资金到位

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

183万元

183万元

180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卓筒井镇村(社区)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98%。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组织情况

按照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进行自评,成立了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

(二)评价组织情况

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

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做出自我评价,同时在项目实施前期是否可行性论证充分,对项目的规划、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制度是否建立完善,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和项目受益人及影响的认可度等方面进行自评,做好自评工作,并及时报送绩效自评相关材料。

三、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对卓筒井镇村(社区)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检验了政策和实际需求的吻合。对项目实施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得到了充分的考核。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关于完善村级公共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川财预〔2023〕84号)文件要求,针对各村资金需求情况,经镇党委政府讨论决定,将该笔项目资金分为两部分使用,一部分用于支付给各村社区,用于日常办公和运转;一部分资金作统筹支付,用于部分村急难险重事项支出和报刊费等。

(二)项目管理情况。

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实行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上墙,制度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等。按规定对资金进行管理、对项目资金按项目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正常使用。

1.管理制度健全。根据村(社区)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项目资金使用要求,建立健全相关报账制度,明确报账程序、审核报账手续、收集报账资料,及时归档整理。做到合法、合规、完整。

2.资金使用合规。我镇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审核把关,对资金报账程序和手续实际严格审查,程序不符不报、手续不齐不报、用途不符不报、项目不实不报,全面规范资金运行。

3.财务监控有效。镇督查室对各项资金申报、使用和支出进行全程监管,制定考核办法,对截留、挤占、挪用、虚报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项目产出情况。

各村社区建立了良好体制机制,在办公运行和维护本村稳定上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全镇12个村一个社区工作会议次数240次,参会及时率93%,确保各项方针政策及时传达给群众。资料印刷16万份,各村购买办公耗材次数大于10次,确保日常表册上报以及办公运转。卫生环境清理47.3平方公里,保持良好村貌。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我镇全体村(社区)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确保了村(社区)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社会和谐,维护了社会稳定。充分调动了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绩效管理职责不清。预算绩效都是财政办独自完成项目的绩效申报、自评。由于财政办人员少,缺乏预算绩效专业人员,缺少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承担了本该由业务部门承担的绩效工作,简单地将绩效目标制定、跟踪监控等专业性工作归口于财务人员,没有专人承担绩效管理职责,导致业务管理与绩效管理脱节,弱化了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最基本环节。

二是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足。对预算绩效的管理仅存于财政部门,相关业务部门缺少对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相关认识,没有意识到预算绩效管理对自身行业部门的重要意义,导致其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淡薄。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预算绩效管理应明确职责,按照谁支出、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资金使用部门是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主管部门负责加强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结果的审核;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绩效管理,并对重点项目开展财政绩效监控和财政绩效评价。要通过明确各相关机构和人员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实现层层监督。要大力倡导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切实营造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良好氛围。

二是提升绩效指标编制针对性。财政部门要指导各预算部门做好绩效指标的设计工作,重视重点评价工作,因地制宜制定普遍适用的共性指标和适合本项目的个性指标。各预算部门要继续深化绩效申报及自评工作,在不同项目核心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上下功夫,做到各级预算指标均能全面、科学地评价本部门项目资金运用情况,从而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的运行效率。

附件4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3村(居)小组长优化待遇调整小组长待遇项目)

县财政局:

根据贵局《关于开展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4〕87号)文件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客观公正地对2023村(居)小组长优化待遇调整小组长待遇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在2023年度需要预算54.384万元,发放88个村(居)民小组长生活补贴,发放标准515元/人/月,以维持村(居)委会日常工作运转。

(二)项目实施情况

此项目实施是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每月由镇社事办核实在职小组长人数后,将发放名单制表,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后,由镇财政统一发放。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施完成。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镇2023年申报村(居)小组长优化待遇调整小组长待遇项目资金共计54.38万元,批复54.38万元。

2023年村(居)小组长优化待遇调整小组长待遇项目申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明确绩效目标,控制成本,提高项目发挥作用,严格按照项目的程序进行申报,严格按照批复项目的内容,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

资金到位

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

54.38万元

54.38万元

54.38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卓筒井镇2023年村(居)小组长优化待遇调整小组长待遇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100%。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组织情况

按照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进行自评,成立了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

(二)评价指标体系

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

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做出自我评价,同时在项目实施前期是否可行性论证充分,对项目的规划、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制度是否建立完善,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和项目受益人及影响的认可度等方面进行自评,做好自评工作,并及时报送绩效自评相关材料。

三、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对卓筒井镇2023年村(居)小组长优化待遇调整小组长待遇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检验了政策和实际需求的吻合。对项目实施后的经济效益、可持续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得到了充分的考核。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大民发〔2021〕62号印发《关于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及2023年村民小组优化统计表要求,镇社事办按村小组长在职人数进行统计,报县民政局审批通过后,交由县财政统一预算后实施,该项目目标制定符合现实需求。

(二)项目管理情况。

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实行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上墙,制度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等。按规定对资金进行管理、对项目资金按项目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正常使用。

1.管理制度健全。根据村(居)小组长优化待遇调整小组长待遇项目使用要求,建立健全相关报账制度,明确报账程序、审核报账手续、收集报账资料,及时归档整理。做到合法、合规、完整。

2.资金使用合规。我镇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审核把关,对资金报账程序和手续实际严格审查,程序不符不报、手续不齐不报、用途不符不报、项目不实不报,全面规范资金运行。

3.财务监控有效。镇督查室对各项资金申报、使用和支出进行全程监管,制定考核办法,对截留、挤占、挪用、虚报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项目产出情况。

村(居)小组长生活补贴发放88人次,共计54.38万元。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我镇全体村(社区)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维持村(居)委会日常工作运转,维护了社会稳定。充分调动了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相关措施建议

附件5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3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项目)

县财政局:

根据贵局《关于开展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4〕87号)文件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客观公正的对2023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2023年需集体经济薄弱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0.5万/村,共计0.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打印耗材、采购办公耗材、开展知识讲座等。保障集体经济薄弱村驻村工作队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项目实施情况

此项目实施是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由槐花村挂片领导把关,负责对集体经济发展进行把关,所有经费花费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资金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即:报销资料先由村负责人、见证人以及驻村干部签字,分管领导签字,财政审核票据,镇长签字,再由镇财政统一发放。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镇2023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共计0.5万元,批复0.5万元。

2023年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第一

书记工作经费项目申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明确绩效目标,控制成本,提高项目发挥作用,严格按照项目的程序进行申报,严格按照批复项目的内容,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

资金到位

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

0.5万元

0.5万元

0.5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卓筒井镇2023年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100%。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组织情况

按照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进行自评,成立了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

(二)评价指标体系

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

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做出自我评价,同时在项目实施前期是否可行性论证充分,对项目的规划、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制度是否建立完善,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和项目受益人及影响的认可度等方面进行自评,做好自评工作,并及时报送绩效自评相关材料。

三、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对卓筒井镇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检验了政策和实际需求的吻合。对项目实施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得到了充分的考核。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核定的2023年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驻村工作队预算情况表,我镇对槐花村集体经济薄弱整改情况进行督导,由挂片领导指导,驻村干部负责督促,工作队员负责落实,确保摘掉软弱涣散帽子。

(二)项目管理情况。

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实行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上墙,制度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等。按规定对资金进行管理、对项目资金按项目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正常使用。

1.管理制度健全。根据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项目资金使用要求,建立健全相关报账制度,明确报账程序、审核报账手续、收集报账资料,及时归档整理。做到合法、合规、完整。

2.资金使用合规。我镇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审核把关,对资金报账程序和手续实际严格审查,程序不符不报、手续不齐不报、用途不符不报、项目不实不报,全面规范资金运行。

3.财务监控有效。镇督查室对各项资金申报、使用和支出进行全程监管,制定考核办法,对截留、挤占、挪用、虚报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项目产出情况。

集体经济薄弱村第一书记个数1个,主要用于集体经济薄弱村的办公耗材,共计0.5万元,保障该村的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我镇全体村(社区)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保障集体经济薄弱村驻村工作队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维护了社会稳定。充分调动了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相关措施建议

附件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3社区干部保险项目)

县财政局:

根据贵局《关于开展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4〕87号)文件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客观公正的对2023社区干部保险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安排预算,按要求补贴社区干部4人保险。

(二)项目实施情况

由镇社事办核实在职社区干部人数后,根据其购买保险凭证按要求填报保险补贴,将发放名单制表,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后,由镇财政统一发放。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施完成。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镇2023年申报社区干部保险项目资金共计2.22万元,批复2.22万元。

2023年社区干部保险项目申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明确绩效目标,控制成本,提高项目发挥作用,严格按照项目的程序进行申报,严格按照批复项目的内容,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

资金到位

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22万元

2.22万元

1.97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卓筒井镇2023年社区干部保险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组织情况

按照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进行自评,成立了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

(二)评价指标体系

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

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做出自我评价,同时在项目实施前期是否可行性论证充分,对项目的规划、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制度是否建立完善,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和项目受益人及影响的认可度等方面进行自评,做好自评工作,并及时报送绩效自评相关材料。

三、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对卓筒井镇2023年社区干部保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检验了政策和实际需求的吻合。对项目实施后的经济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得到了充分的考核。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大村建〔2020〕2号要求,镇社事办按社区干部在职人数进行统计,报县民政局审批通过后,交由县财政统一预算后实施,该项目目标制定符合现实需求。

(二)项目管理情况。

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实行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上墙,制度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等。按规定对资金进行管理、对项目资金按项目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正常使用。

1.管理制度健全。根据社区干部保险项目资金使用要求,建立健全相关报账制度,明确报账程序、审核报账手续、收集报账资料,及时归档整理。做到合法、合规、完整。

2.资金使用合规。我镇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审核把关,对资金报账程序和手续实际严格审查,程序不符不报、手续不齐不报、用途不符不报、项目不实不报,全面规范资金运行。

3.财务监控有效。镇督查室对各项资金申报、使用和支出进行全程监管,制定考核办法,对截留、挤占、挪用、虚报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项目产出情况。

用于4名社区干部缴纳社会保险,共计1.97万元。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我镇全体村(社区)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确保了社区干部社会保险的及时缴纳,维护了社会稳定。充分调动了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相关措施建议

附件7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3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项目)

县财政局:

根据贵局《关于开展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4〕87号)文件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客观公正的对2023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2023年需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2万元/村,分别为槐花村、福兴村、幸福村、蓄金村、转轮村,共计10万;主要是用于办公费,打印耗材、采购办公耗材、开展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手册等。保障驻村工作队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项目实施情况

此项目实施是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所有经费花费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资金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即:报销资料先由村负责人、见证人以及驻村干部签字,分管领导签字,财政审核票据,镇长签字,再由镇财政统一发放。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镇2023年申报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共计10万元,批复10万元。

2023年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项目申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明确绩效目标,控制成本,提高项目发挥作用,严格按照项目的程序进行申报,严格按照批复项目的内容,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

资金到位

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

10万元

10万元

10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完成情况

为确保资金安全,做到专款专用,我镇在年初预算资金下达后明确了项目目标、项目组织实施主体、项目内容、执行时间,加强了资金监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截至2023年12月底,卓筒井镇2023年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100%。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组织情况

按照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进行自评,成立了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

(二)评价指标体系

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

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做出自我评价,同时在项目实施前期是否可行性论证充分,对项目的规划、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制度是否建立完善,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和项目受益人及影响的认可度等方面进行自评,做好自评工作,并及时报送绩效自评相关材料。

三、综合评价结论

该项目从可持续发展角度而言,整体发挥的社会效益明显,保障了驻村工作队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经评价小组综合分析,评价结果为优。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核定的2023年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驻村工作队预算情况表,我镇对重点帮扶5个村进行督导,由挂片领导指导,驻村干部负责督促,工作队员负责落实,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重点村产业发展,集体经济增收,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二)项目管理情况。

2023年该项目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支出均有相关的授权审批、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我单位建立健全项目实施预算方案、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此次绩效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或挪用资金的情况。

项目目标设定依据充分、明确、合理,项目建设符合县政府的相关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卓筒井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组织有序、实施安全,实现了项目管理与过程管理的有机结合。

(三)项目产出情况。

5个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驻村工作队,走访贫困户5次,政策宣传普及、开展农村农业知识讲座8次,购买办公耗材6次,共计10万元。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我镇全体村(社区)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保障驻村工作队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维护了社会稳定。充分调动了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五、存在主要问题

跟踪、督促较少。

六、相关措施建议

由党建办出台相关管理制度,督促相关经费发放。

附件8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3乡镇基本财力保障项目)

县财政局:

根据贵局《关于开展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4〕87号)文件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客观公正的对2023乡镇基本财力保障项目行了绩效自评,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3年我单位计划使用财政资金43万元,用于开展关心下一代、镇内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维护维修、信访维稳、防汛排查、设备购置、民兵武装培训、乡镇基础和场镇街道损坏进行维护等相关工作。其中进行关心下一代工作,对30名大英县卓筒井镇留守儿童进行慰问工作,使用财政资金3万元;对镇内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涉及财政资金16万元;信访维稳工作,接待1名大英县遣返信访人员,使用财政资金2万元,对镇内办公设备电脑采购,使用财政资金5万元;组织民兵到镇上进行武装培训2次以上,使用财政资金2万元;对乡镇基础和场镇街道损坏进行维护,使用财政资金9万元等;确保卓筒井镇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二)项目实施情况

此项目实施是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所有上2万元以上的支出,均通过镇党委会讨论后支付。所有支出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资金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即:报销资料先由村负责人、见证人以及驻村干部签字,分管领导签字,财政审核票据,镇长签字,再由镇财政统一发放。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镇2023年申报乡镇基本财力保障经费项目资金共计43万元,批复4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关心下一代工作资金3万元。

2.依法治县资金1万元,主要用于卓筒井镇建设法治乡镇工作经费等;

3.信访维稳资金2万元,主要用于卓筒井镇信访维稳重点人员稳控的车费、补助等;

4.安全监管资金9万元,主要用于卓筒井镇安全维稳监督、制作安全监督广告和安全监督人员劳务费等;

5.城乡环境整治资金15.68万元,主要用于卓筒井镇环境整治劳务费等;

6.武装基层工作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卓筒井镇武装工作;

7.办公设备采购资金4.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设备采购,保障单位职工正常办公等;

2023年乡镇人大活动经费项目申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明确绩效目标,控制成本,提高项目发挥作用,严格按照项目的程序进行申报,严格按照批复项目的内容,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

资金到位

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

43万元

43万元

42.48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卓筒井镇2023年乡镇基本财力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99%。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组织情况

按照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进行自评,成立了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

(二)评价指标体系

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

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做出自我评价,同时在项目实施前期是否可行性论证充分,对项目的规划、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制度是否建立完善,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和项目受益人及影响的认可度等方面进行自评,做好自评工作,并及时报送绩效自评相关材料。

三、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对卓筒井镇2023年乡镇基本财力保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检验了政策和实际需求的吻合。对项目实施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得到了充分的考核。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此项目是为保障我镇基本运行必要项,各项开支均通过以前年度数据认证,各项开支均按年初预算执行,确保我镇日常运转。

(二)项目管理情况。

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实行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上墙,制度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等。按规定对资金进行管理、对项目资金按项目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正常使用。

1.管理制度健全。根据乡镇基本财力保障经费资金项目使用要求,建立健全相关报账制度,明确报账程序、审核报账手续、收集报账资料,及时归档整理。做到合法、合规、完整。

2.资金使用合规。我镇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审核把关,对资金报账程序和手续实际严格审查,程序不符不报、手续不齐不报、用途不符不报、项目不实不报,全面规范资金运行。

3.财务监控有效。镇督查室对各项资金申报、使用和支出进行全程监管,制定考核办法,对截留、挤占、挪用、虚报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项目产出情况。

镇内购买办公耗材10次,维护了正常办公用材,组织民兵到镇上进行武装培训4次,对镇应急救援提供了坚强后盾,全年征兵工作名列前茅,得到群众和县人武部高度认可。对乡镇基础和场镇街道损坏进行维护5次,提升群众生活质量。保障信访维稳差旅5人,接待信访人员数量30人,有效化解镇内信访。慰问留守儿童30人,让留守儿童得到关爱。全年为保障镇内日常运行,各类事务支出共计42.48万元。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我镇全体村(社区)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确保卓筒井镇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维护了社会稳定。充分调动了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五、存在主要问题

1.预算绩效管理职责不清。预算绩效都是财政办独自完成项目的绩效申报、自评。由于财政办人员少,缺乏预算绩效专业人员,缺少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承担了本该由业务部门承担的绩效工作,简单地将绩效目标制定、跟踪监控等专业性工作归口于财务人员,没有专人承担绩效管理职责,导致业务管理与绩效管理脱节,弱化了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最基本环节。

2.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足。对预算绩效的管理仅存于财政部门,相关业务部门缺少对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相关认识,没有意识到预算绩效管理对自身行业部门的重要意义,导致其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淡薄。

六、相关措施建议

1.明确责任主体。预算绩效管理应明确职责,按照谁支出、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资金使用部门是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主管部门负责加强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结果的审核;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绩效管理,并对重点项目开展财政绩效监控和财政绩效评价。要通过明确各相关机构和人员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实现层层监督。要大力倡导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切实营造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良好氛围。

2.提升绩效指标编制针对性。财政部门要指导各预算部门做好绩效指标的设计工作,重视重点评价工作,因地制宜制定普遍适用的共性指标和适合本项目的个性指标。各预算部门要继续深化绩效申报及自评工作,在不同项目核心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上下功夫,做到各级预算指标均能全面、科学地评价本部门项目资金运用情况,从而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的运行效率。

附件9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3乡镇人大活动经费项目)

县财政局:

根据贵局《关于开展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4〕87号)文件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客观公正的对2023乡镇人大活动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县人大安排,2023年度在卓筒井镇召开至少一次人大代表会议,预计使用2.68万元,保障会议正常召开。

(二)项目实施情况

此项目实施是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所有人大经费花费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资金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镇2023年申报乡镇人大活动经费项目资金共计2.68万元,批复2.68万元。

2023年乡镇人大活动经费项目申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明确绩效目标,控制成本,提高项目发挥作用,严格按照项目的程序进行申报,严格按照批复项目的内容,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

资金到位

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68万元

2.68万元

2.68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卓筒井镇2023年乡镇人大活动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100%。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组织情况

按照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进行自评,成立了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

(二)评价指标体系

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

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做出自我评价,同时在项目实施前期是否可行性论证充分,对项目的规划、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制度是否建立完善,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和项目受益人及影响的认可度等方面进行自评,做好自评工作,并及时报送绩效自评相关材料。

三、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对卓筒井镇2023年乡镇人大活动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检验了政策和实际需求的吻合。对项目实施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得到了充分的考核。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该项目是为保障人大活动运转,所有活动经人大主席团讨论决定,报镇党委政府通过后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实行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上墙,制度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等。按规定对资金进行管理、对项目资金按项目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正常使用。

1.管理制度健全。根据乡镇人大活动经费资金项目使用要求,建立健全相关报账制度,明确报账程序、审核报账手续、收集报账资料,及时归档整理。做到合法、合规、完整。

2.资金使用合规。我镇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审核把关,对资金报账程序和手续实际严格审查,程序不符不报、手续不齐不报、用途不符不报、项目不实不报,全面规范资金运行。

3.财务监控有效。镇督查室对各项资金申报、使用和支出进行全程监管,制定考核办法,对截留、挤占、挪用、虚报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项目产出情况。

人大代表会议召开次数1次,参会人员到场率≥98%,参会人次67人,资料印刷数量68份,大会听取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工作报告,对全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开展人大代表调研1次,组织外出考察学习1次,全年人大活动支出共计2.68万元。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我镇全体村(社区)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保障了会议正常召开,维护了社会稳定。充分调动了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相关措施建议

附件10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3福兴村壮大集体经济经费项目)

县财政局:

根据贵局《关于开展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4〕87号)文件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客观公正的对2023福兴村壮大集体经济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安排,2023年壮大集体经济经费主要用于福兴村购置农耕机、新建鸡舍,服务于福兴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级财力。

(二)项目实施情况

此项目实施是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农耕机购买、新建鸡舍均通过聘请第三方代理机构公开招标,所有经费花费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资金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即:报销资料先由村负责人、见证人以及驻村干部签字,分管领导签字,财政审核票据,镇长签字,再由镇财政统一发放。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镇2023年申报福兴村壮大集体经济经费资金共计100万元,批复100万元。以下是拨付明细:

1.中央补助50万元;

2.省级资金30万元;

3.地方资金20万元。

2023年福兴村壮大集体经济经费申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明确绩效目标,控制成本,提高项目发挥作用,严格按照项目的程序进行申报,严格按照批复项目的内容,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

资金到位

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

100万元

100万元

100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卓筒井镇2023年福兴村壮大集体经济绩效目标已完成100%。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组织情况

按照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进行自评,成立了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

(二)评价指标体系

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

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做出自我评价,同时在项目实施前期是否可行性论证充分,对项目的规划、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制度是否建立完善,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和项目受益人及影响的认可度等方面进行自评,做好自评工作,并及时报送绩效自评相关材料。

三、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对卓筒井镇2023年福兴村壮大集体经济经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检验了政策和实际需求的吻合。对项目实施后的经济效益、可持续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得到了充分的考核。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该项目为福兴村集体经济创收,各项决策由村两委组织集体经济成员代表召开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卓筒井镇对该项目进行了严格的事前预算、事中监控、事后核算。

(二)项目管理情况。

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实行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上墙,制度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等。按规定对资金进行管理、对项目资金按项目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正常使用。

1.管理制度健全。根据2023福兴村壮大集体经济经费项目使用要求,建立健全相关报账制度,明确报账程序、审核报账手续、收集报账资料,及时归档整理。做到合法、合规、完整。

2.资金使用合规。我镇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审核把关,对资金报账程序和手续实际严格审查,程序不符不报、手续不齐不报、用途不符不报、项目不实不报,全面规范资金运行。

3.财务监控有效。镇督查室对各项资金申报、使用和支出进行全程监管,制定考核办法,对截留、挤占、挪用、虚报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项目产出情况。

购买设备和建设鸡场,项目进度100%,共计100万元。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进度缓慢,鸡场还未投入产出,预计年收入3万。

五、存在主要问题

1.项目进度缓慢,高素质人才相对缺乏,由于用人机制不健全和经济条件等原因,造成我镇村级经济发展人才储备不足,尤其是农村专业经纪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和懂市场、会经营、素质高的管理型人才比较缺乏。

2.报账不及时,项目为按进度拨款,项目进度缓慢导致资金支付缓慢,导致效益指标成效不高。

六、相关措施建议

1.优化配置,加强高素质人才培养。始终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农村党员干部,凝心聚力谋发展、奔小康。围绕村级经济发展的重点、热点问题举行讲座,不断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高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督促项目进度,严格把控报账制度,促进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的发展。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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