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5〕339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大国用(2007)第2402号、大英房权证新民字第20412号
吴应洪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蓬莱镇转轮街7号太吉花园4幢A单元4楼住宅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