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教育局系统
2025年部门预算汇总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大英县教育局系统
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根据文件精神,现对本系统预算情况予以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第一条 为规范大英县教育局(以下简称县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中共遂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级体育管理职责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遂编委发〔2025〕11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教育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县教育局合署办公。
第三条 县教育局的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等职责划入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第四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县教育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 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县教育局,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研究教育领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县教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统筹协调。
第六条 县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县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布局结构的规划、调整,规划和管理基础教育教材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指导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统筹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实施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监测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提高工作。
(四)指导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完成省下达的民族地区“9+3”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任务。
(五)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资助政策落实,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措施。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教育援助、教育贷款以及教育合作等项目的执行,促进教育民生工程发展。
(六)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七)负责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以及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文明校园建设等工作。
(九)研究提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十)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全县语言文字具体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负责来我县从事教育工作的外籍教师、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教育类学会、协会、基金会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 与其他部门职责分工:
(一)与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有关职责分工。县教育局负责学校教育相关工作,会同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负责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竞技体育及体育产业等工作。
(二)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拟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教育局配合。县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第八条 县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国有资产管理、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督查、政务公开、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报备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拥军优属、统战、宗教、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承担县委教育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
负责学校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大思政、宣传舆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牵头审查教育系统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内容。承担机关党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和工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干部职工职务职级晋升、晋级晋档、晋升薪级、转任工作。负责机关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级以下干部及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员招聘、转任、岗位竞聘、连续工龄认定、退休审核、离职办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负责支教、教师交流、公费师范生、银龄计划工作。
贯彻落实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教育系统安全、防邪、禁毒防艾、扫黄打非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拟订教育系统安全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督促指导学校开展应急演练。组织教育系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协调教育系统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负责教育系统矛盾大调解、维护稳定工作。研究、分析全县教育信访工作情况;牵头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指导检查全县教育系统信访工作。指导涉校安全责任保险工作。
(二)教育股
承担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参与实施基础教育体制综合改革,牵头拟订基础教育评估标准,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规划和管理基础教育教材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学生入学政策和学校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学籍管理等工作。参与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布局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师资培训、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具体工作。负责学校体育、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学生军训等工作,拟订有关政策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牵头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德育(含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与劳动教育、研学、综合实践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含性教育)和共青团、少先队、妇儿工委、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家庭教育、留守学生、学校志愿者服务等工作。指导学校做好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牵头负责传统文化进校园等工作。
负责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工作。牵头拟订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布局、专业建设、教学教研教改、教材建设和教师培训工作。负责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训实习基地建设、中职学生实习实训、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完成省下达的民族地区“9+3“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联系协调区域内高等院校工作。协助处理安全、信访稳定工作。协助指导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负责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前就业指导工作。统筹推进全县社区教育、成人教育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县中小学(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学科类教育培训综合治理、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负责处理校外学科类教育培训重大问题。指导校外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党的建设。会同有关方面拟定校外学科类教育培训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的社会竞赛等活动。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工作。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指导教育系统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工作。负责教育对外交流工作,负责来我县从事教育工作的外籍教师、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港澳台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拟订全县教育督导与评估规章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县政府有关部门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承担和指导各类教育督查评估和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负责学校督导评估和综合评价工作。
(三)计财后勤股
负责教育系统财务工作。牵头负责全县学校布局结构的规划、调整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管理全县教育经费筹措与使用、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统筹管理县本级教育经费。负责局机关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和学校教育经费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负责部门财务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学校后勤服务发展、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学生资助、县级教育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校园餐和食品安全工作。负责教育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学校卫生防疫、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拟订有关政策文件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网络安全工作。牵头负责学校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实践应用工作。
第九条 县教育局行政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教育总督学1名,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1名;股级职数3名。
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2名。
第十条 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中共大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大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一、深入推进“党建引领”行动,高站位筑牢教育事业长远发展坚实根基
1.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严格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严格执行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两个议事规则要求。全面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开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着力推动系统党建上台阶、出成效。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纳入学校年度工作和党建工作要点。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分析研判、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每学期党组织专题研究不少于一次,每季度分析研判不少于一次。持续推进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按要求开展好党员教育,每季度做好对受处分党员的帮教工作。落实“七个一”②要求,涵养廉洁文化,着力打造一批“党风清朗、政治清明、校风清净、教风清正、学风清新”五位一体的清廉学校。
3.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管好用好宣传标语、宣传栏、展板、文化长廊、活动场地等传统宣传阵地,做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兴媒介维护建设工作,巩固壮大主流阵地。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组建网上工作队伍,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环境。加强学校国家安全教育,做好抵御防范宗教邪教向校园渗透各项工作。加强教育系统先进典型宣传选树,讲好大英教育故事。
4.加强思政课建设。学校党组织要定期专题研究思政课建设,党组织书记、校长要带头讲思政课,推动思政教师专职上好思政课,初高中阶段要按照班师比配齐专职思政教师,小学要达到70%。严格落实课程标准,三年级上学期、五年级上学期、八年级上学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在道德与法治课、班团队课和校本课程中统筹安排,确保小学课时占比达7%—8%、初中达6%—7%要求。
二、持续深化“培根铸魂”行动,多维度构建培育时代新人精神体系
5.坚定立德树人目标。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大力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科技创新等教育,扎实推进“我们的节日”“弘扬中华文明 担当文化使命”等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少年儿童听党话、跟党走。
6.探索“五育融通”育人机制。建立健全德智体美劳发展体系,突出德育为首,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树立德才兼备的人才观、先成人后成才的育才观,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三全育人”格局。实施“五育融通”发展策略,促进学校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的融入与融通,培育具有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等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
7.提升体育教育质量。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1节体育课,高中阶段(含中职)学校每周3节体育课。保障所有中小学校上午、下午各30—4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确保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持续推进“三大球”大课间体育活动,实地督评办事处学校、视频督查或实地抽查县城及镇所在地学校大课间体育活动开展情况。举办中小学生乒乓球、篮球、足球、田径等赛事活动,组建体育教师气排球队并强化常规训练。
8.提升美育教育质量。落实《四川省学校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初中艺术类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以学区教研组为单位,开展音体美学科同课异构,探索契合大英学情的美育高效课堂。举办书画传习大赛、艺体教师基本功比赛、中小学生班级合唱(合奏)县级复赛和教育系统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教工合唱比赛,丰富校园文化艺术生活。
9.提升劳动教育质量。根据劳动教育清单开设符合校情的劳动教育课程,每周保证固定课时,加强劳动实践场所建设。配备专兼职劳动教育教师队伍,邀请工匠、手工艺人、劳动模范等校外专业人士走进校园开展讲座、指导实践,丰富教学力量。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劳动教育协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劳动教育的“立德涵情、益智增能、健体育美”的积极作用。
10.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加强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建设用好心理健康咨询室,开齐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定期开展心理健康筛查,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做好心理问题干预处置。引导家长主动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对接部门打通心理问题学生转介通道。发挥好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作用,开展教学教研和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宣讲。
11.深入推进家校政社协同育人。持续加强“教联体”建设,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加强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坚持每学期召开一次全员家长会,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推进全域研学,加强社会育人资源利用。加强特殊学生信息摸排,建立家校社共育学生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逐一落实关爱帮扶措施。深入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周末假日寄宿学校工作。积极提炼工作经验,打造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品牌。
三、全面开展“强师惠师”行动,矩阵式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12.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深入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科学调配全县教师资源,优化中小学中级和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切实加强教师的考核评价、岗位竞聘、交流轮岗、职称评审等工作。制定全县专兼职教研员考核实施办法,拓展教研员培训途径,建设专家型、科研型教研员队伍。坚持科研引领,强化科教创新,持续加强学校建设、特色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大英辨识度的高品质教育科研品牌。
13.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随公务员工资调整的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分配原则。全面推进教师减负工作,落实社会性事务进校园备案制度,确保教师专注于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工作。完成民师工龄认定工作,确保党和政府的关爱政策精准落地。
1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开辟新阵地,创建新载体,增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在校教职员工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完善中小学教师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制度和从业禁止制度。做好全国第41个教师节系列庆祝活动,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
15.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围绕幼中小教育教学质量开展学区制教研、课堂视导、教师技能展示等活动,积极组织各级各类教师教学竞赛、学科教师大比武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提升。深入推进“川中明珠计划大英专项”“大英本土人才培育项目”“四名工程”③建设,持续举办“校长大讲堂”“幼教讲坛”“国培计划”活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外联合、内融通”等方式,不断发现、锻造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名教师,以点带面形成基础教育人才矩阵。
四、大力推进“扩优提质”行动,全方位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16.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改善城区老旧幼儿园办学条件。加大城镇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维修改造校舍1.6万平方米、运动场2.82万平方米,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加强县域高中校舍建设,增加普高学位供给。实施县域中职校提质工程,建设一个产教融合实践基地。
17.大力巩固“双减”成果。严控作业总量,坚持作业审核、做实作业公示,做细作业批改,畅通监督渠道。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后服务“五个严禁”③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课后服务,完善“A+B”工作机制④,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政、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及社会实践等社团活动,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持续开展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打击行动,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成果。
18.大力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对标省级普及普惠迎检标准,摸清底数,分析数据,盘点问题,形成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指导幼儿园对标补短,为2026年迎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省级验收奠定坚实基础。严格民办园年度检查,对年检结果不合格的民办园责成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年检结果不合格且整改期满仍未达标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
19.大力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改(扩)建学校3所。加强计算机配置与使用、教师配备与专业素养、课程建设与管理、学生综合能力与认知等核心要素建设,不断加大教师支教走教力度,高质量完成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逐步补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短板。
20.大力提升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水平。积极争取国省专项经费和地方配套经费,抢抓“设备更新”政策机遇,推进“三名工程”⑥建设,打造职业教育品牌。加强中高职贯通培养,瞄准四川文轩职业学院主导专业,逐步提高中职向高职送生比例。持续做好“9+3”免费教育工作,推动县中职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走深走实。组织学生参加技能比赛,力争获得好成绩,展现大英职业教育良好风貌。
21.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标准全纳水平。建好用好特殊教育资源室,充分发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引领作用,对在普通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开展好特殊教育活动指导。构建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体、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依托、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加强文化知识、劳动知识、职业技能传授和心理健康教育,提升残疾学生谋生就业、适应社会能力。
22.大力提升民办教育规范发展水平。实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完善民办教育扶持政策,健全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机制,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引导民办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以及教师从教奖励和待遇保障制度,促进民办学校优质发展。做好蓝议职校停止招生后续工作,保障教育秩序稳定与学生权益。
23.大力提升系统安全稳定管理水平。多渠道加强安全教育,多形式落实安全措施,增强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未成年学生保护,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重点做好防溺水、防欺凌、防性侵、防诈骗等工作,坚决遏制涉生伤害案事件发生。推动“三防”建设提档升级,逐步推广门禁人脸识别系统,切实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五预”工作机制⑦,完善线上线下防范和应对机制,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巡查,建立健全与公安、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联防联控协调机制,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明显改善。推动信访积案化解,确保群体性信访事件逐年减少。
五、积极实施“改革赋能”行动,多层级激发教育领域发展新活力
24.全面深化学区制治理改革。依据《大英县学区制管理考核评估办法》,对学区制治理改革过程进行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将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分管领导、教研组和教师在学区制改革中的实绩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结合《遂宁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业质量评价方案》,制定符合县情和学情的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力争在全市范围内部分学科中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25.全面加强教育装备管理工作。加强教育技术装备规范化管理,确保装备资源有效配置与高效利用,保障教育技术装备高效服务教育教学改革和质量提升,实现“三好”“三化”“三开”⑧目标,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摸排幼儿园教育装备设备配备的缺口,促进幼儿普及普惠全面达标。做实学校教育装备更新需求的摸底工作,全面推进设备设施的更新换代。
26.全面提升信息化教育水平。全面推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三期培训项目,到6月底前完成全县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培训,确保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显著提升。用好“互联网+智慧教育”项目设备设施和应用系统,推进“三个课堂”成熟运用。强化“智笔课堂”应用建设,认真探索智慧教学的新思路、新方法,加强“智笔课堂”试点过程的监督和指导,全方位评估“智笔课堂”试点效果,为探索高质量数字化教育提供方向参考和信息支撑。初步构建起以国、省平台为基础,以“大英教育云平台”为补充的智慧教育新生态。
27.全力保障新高考顺利实施。开展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方案、招生录取实施方案、选择考再选科目等级赋分办法等政策宣传学习,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教育、选科、新高考志愿填报培训指导,为新高考综合改革落地实施做好准备。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做好国家教育考试设备设施维修维护等基础保障工作,进一步优化考试考务工作人员队伍,确保首届新高考顺利实施。
28.全力发挥教育督导职能职责。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形成上下联动的教育督导网络,优化督导方式方法,将教育督导工作抓实、抓细。加强学区督导组建设,加强责任督学的管理和培训,发挥好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责,促进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提升育人质量。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健全督导结果公示、约谈、问责等制度,将督导结果与学校考核评价、教育资源分配等挂钩,切实有效发挥教育督导职能职责。
29.全力推进依法治教工作。组织师生积极参加“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和推进“八五”普法相关工作任务,将法治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施教。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统筹推进“法治副校长”“法治班主任”建设,提升学校法治工作管理水平。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清单。
六、全力落实“民生改善”行动,多渠道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30.持续推进“校园餐”整治。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规范财务管理,坚持食堂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严格落实师生同餐制度,确保师生用餐食材一致、质量相同、菜品无异、价格统一,不得侵占学生利益。严格落实好“五餐”机制⑨,确保食堂运营的透明度与规范性。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形成环环相扣、紧密衔接的食品安全保障链条,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健康的用餐环境。开展大英县第二届学校食堂厨师厨艺大赛。
31.严格做好教辅资料征订。遵循“一科一辅、自愿原则、无偿代购、合规发行、据实结算”总体要求,强化各环节监管,确保教辅材料征订和使用管理规范有序。严格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中小学校、家长、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把牢廉政底线,任何学校及教师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教辅征订过程中牟取私利。
32.严格做好校服采购工作。建立以学校为责任主体,班子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成员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具体选用、采购工作。采购工作开展前,需将采购计划、预算等相关信息向县教育局备案,采购完成后,及时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资料。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校服收费纳入学校代收费项目,不得私自收费和赚差价。
33.严格落实招送生政策。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合理安排公办学校招生计划。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⑩,严肃查处义务教育学校提前招生、“掐尖”招生、无计划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虚假宣传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民办学校严格落实“三不超”原则,公民同招。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解读和宣传,规范中小学学籍系统的管理和运用。
34.严格落实教育资助政策。聚焦资助对象识别,规范三级认定程序,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应免尽免、应助尽助”政策,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确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强化资金发放的透明度与规范性,严格遵循相关流程,实现阳光发放。严格做好免费作业本发放工作,切实保障免费作业本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益。
35.综合加强其他方面工作。贯彻落实“两纲”任务,保障女童受教育权利。强化综合协调,抓实县委教育工作秘书组相关工作。深入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助力政务服务语言规范化、标准化。综合加强系统国防教育、“双拥”工作、“双创”工作、文明城市创建、目标管理、对外交流、机关保密、史志编制、12345 热线办理、社区志愿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节能降耗、饮用水管理等工作。加强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增强执行力,确保中央、省委、市、县重大决策执行到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系统下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61个。在职人数3394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系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5年本年预算总收入合计45854.42万元,比2024年48050.91万元减少4.5%,主要是2025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未提前下达,本级财政暂未纳入预算。2025年预算总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937.8万元,占98%;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916.62万元,占2%。
(一)收入预算情况
教体系统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45854.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937.8万元,占98%;上年结转916.62万元,占2%。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系统2025年支出预算45854.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34.8万元,占91.4%;项目支出3919.62万元,占8.4%。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系统2025年本年预算总收入合计45854.42万元,比2024年48050.91万元减少4.5%,主要是2025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未提前下达,本级财政暂未纳入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937.8万元,上年结转916.62万元。
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5124.0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54.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16.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28.91万元;其他支出12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系统2025年收支总预算45854.42万元,较2024年收支总预算48050.91万元减少2196.49万元,主要是2025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未提前下达,本级财政暂未纳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教育支出35124.01万元,占76.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0万元,占0.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54.52万元,占10.59%;卫生健康支出2216.98万元,占4.83%;住房保障支出3428.91万元,占7.47%;其他支出120万元,占0.2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为157.4万元,主要用于本系统公务员工资及公用支出费用,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为942.89万元,主要用于本系统机关人员事业人员工资及公用支出费用,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5年预算2358.94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人员工资及学生资助。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25年预算为5192.39万元,主要用于高中教育人员工资及学生资助。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5年预算为14758.13万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人员工资及学生资助。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25年预算为6968.48万元,主要用于初中教育人员工资及学生资助。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25年预算为1487.69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的校舍维修。
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2025年预算为1752.2万元,主要用于中职教育人员工资及学生资助。
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2025年预算为423.9万元,主要用于特殊教育人员工资及学生餐费补助。
10.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2025年预算为1082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舍维修及设备采购。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训练(项)2025年预算为80万元,主要用于运动员训练参加比赛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2025年预算为10万元,主要用于体育事业发展及体育场馆免费开放。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2025年预算为20万元,主要用于体育事业发展及开展群众体育活动。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缴费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为4571.88万元,主要用于本系统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用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为282.64万元,主要用于本系统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用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为6.91万元,主要用于本系统公务员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支出费用。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为2123.9万元,主要用于本系统事业人员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支出费用。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为76.49万元,主要用于本系统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及住院医疗保险支出费用。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为3428.91万元,主要用于本系统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
20.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25年预算为20万元,主要用于体育馆维修维护及体育赛事支出。
2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25年预算为100万元,主要用于体育馆维修维护及体育赛事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系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589.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829.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助学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资金。
公用经费2105.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系统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13.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2025年没有因公出国出境情况,2024年也没有因公出国境,增长变化0%。
(二)2025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2024年也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增长变化0%。
(三)2025年没有公务用车运行支出费用,2024年也没有公务用车运行支出费用,增长变化0%。
(四)2025年公务接待费13.69万元比2024年公务接待费27.79万元略有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系统2025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1.95万元,其中:会议费5.77万元,培训费84.87万元,差旅费41.31万元。
(一)会议费2025年预算5.77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5.41万元相比较下降6.3%,原因是2025年中央、省委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未提前下达,本级财政将部分会议费纳入预算。
(二)培训费2025年预算84.87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71.07万元增加16.3%,原因是2025年中央、省委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未提前下达,本级财政将部分培训费纳入预算。
(三)差旅费2025年预算41.31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56.91万元下降27.42%,原因是2025年中央、省委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未提前下达,本级财政将部分差旅费纳入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系统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系统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费用
2025年,本系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7.4万元,略高于2024年预算。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系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0.3万元,主要购买办公设备,教学设备,课桌凳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由政府统一进行招投标,集中购买。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4年底,本系统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没有单位价值在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5年本系统预算项目共49个计3919.62万元,项目主要用于全县学校校舍建设、各类学生资助、设备购置、教学科研、特殊教育,安保人员经费、营养餐等,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部门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