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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5〕233号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7-25 11: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5233

   继承人熊孝伟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熊安福位于象山镇青龙滩村5社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50%份额登记在继承人熊孝伟名下。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大集用(2015)第60254号、大英农房权证象山字第00004841号

熊安福

熊孝伟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象山镇青龙滩村5社

50%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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