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115108230/2024-00073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 文       号:大财发〔2024〕214号
  • 成文日期: 2024-08-30
  • 发布日期: 2024-08-30
  • 有 效 性: 有效

大英县财政局关于预下达“瓶改管”“瓶改电”省级激励 奖补资金的通知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8-30 10:2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遂宁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瓶改管”“瓶改电省级激励奖补资金的通知》(遂财建〔202488号)精神,现预下达你单位瓶改管”“瓶改电省级激励奖补资金13.63万元。

单位收到资金后,按照绩效目标表要求,按时按质完成绩效目标任务,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工作,确保专款专用,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虚报、套取、冒领、贪污、挪用、截留。依法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审计与监督。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要督促整改。对以弄虚作假等手段套取骗取专项资金以及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查处并追回专项资金。涉及政府采购事宜的,请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大英县财政局

                    202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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