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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供货

来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9-09-1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公告日期

2019年09月19日15时36分

采购项目名称

大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供货(第四次)

招标编号

DYCGJ2019091

查看采购公告

http://dy.snggzy.gov.cn//news/d/index.aspx?tid=247&pid=33639

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单位

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英县分中心

联系人

李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08257824626

开始时期

2019年09月11日10时39分

截止日期

2019年09月18日10时00分

项目简介


监督部门电话:

08257821263

商务条款信息

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公告发布1个工作日后领取中标通知书,2个工作日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法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身份证明,如非法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交货

交货方式

上门安装调试

验收

双方在货物到达并安装验收完毕在验收单签字生效

交货地点


合格的竞价供应商

1、竞价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条件。 2、中标企业必须提供机打正式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3、供应商拟提供的货物参数必须等于或高于公告内货物参数,且报价时必须明确输入所供货物品牌型号及详细参数,否则交易中心有权废除你公司该项目所有报价。 商务要求: 1、所投执法仪与管理平台同一品牌,提供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GA/T 947-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投标产品规格参数以检测报告为准。 2、所投产品具有3C认证证书。 3、投标产品是公安部装备财务局2016年执法记录仪协议供货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C-HG20160305)”中标产品,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制造商具有五星级售后服务能力,提供五星售后证书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5、制造商为《GA/T 947.2-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行业标准》起草单位(前言中须体现制造商名称,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厂家公章); 6、制造商为《GA/T 947.3-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行业标准》起草单位的,(前言中须体现制造商名称,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厂家公章); 7、制造商具有质量体系管理认证证书、环境体系管理认证证书、具有健康体系管理认证证 1所投产品制造商通过CMMI 3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

本项目报价均不能超过每种货物的单项预算。如有任意一项报价超过单项预算,均视同为本项目所有报价无效。

中标供应商及报价 (受采购人委托,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电子竞价系统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报价总金额(元)

深圳市警安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 

¥60,676.00 

大英县蓬莱镇阳光飞扬电脑销售门市部

¥91,520.00 

深圳警达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92,180.00 

注:请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英县分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致电0825-7826823

备注信息

提示

竞价供应商对电子竞价采购活动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提出意见或者质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竞价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答复期满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局提出书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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