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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关于任免李峰等职务的通知

来源: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4-12-1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大府人〔201414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20141127,大英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

任命

李峰为大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明富为大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何均为大英县旅游局局长;

陈平为大英县农业局局长;

文林为大英县商务局局长;

李永顺为大英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免去

朱丹的大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代萍的大英县旅游局局长职务;

陈兴学的大英县农业局局长职务;

陈平的大英县商务局局长;

刘建的大英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特此通知。

 

 

 

      大英县人民政府

    201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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