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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4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9-04-2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29日-2019年5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25-7821943

       通讯地址:大英县卓筒大道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
       邮    编:629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金华彩印生产项目

大英工业集中发展区庙山街

大英县金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购买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蓬莱镇工业集中发展区大英县蓬莱镇庙山街1 -2楼进行“金华彩印生产项目”生产建设, 主要对外承接印刷业务(主要为学校作业本印刷制作),建设1条生产线。项目经川投资备 【2018-510923-23-03313407】FGQB-0125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大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大国用【2013】第03174号),大英县金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金华彩印生产项目”厂房建设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14万元。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通过设置集气罩+光氧设备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

落实固废污染处置措施。废油墨桶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规范化处置;废纸板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统一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预处理池污泥经消毒处理后根据相关要求规范处置。

落实噪声处理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应合理布局,设备在采用厂房隔声、墙体加厚、基础减振等措施后,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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