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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6-09 18:3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大财发〔2023〕155号

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市财政局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社〔2023〕46号)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17.1万元。

    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请你单位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挤占、挪用或不讲效益造成损失浪费的,县财政局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令)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大英县财政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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