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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008492118X/2021-00752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 文       号:大府办函〔2021〕32号
  • 成文日期: 2021-04-10
  • 发布日期: 2021-04-10
  • 有 效 性: 有效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大英县赋予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4-10 14:5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大府办函〔2021〕32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大英县赋予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川办发〔2020〕85号)相关要求,为更好地促进各镇(街道)依法行政、履职尽责,着力构建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职能体系,经县政府五届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大英县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法定清单》)和《大英县赋予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以下简称《赋权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经梳理,《法定清单》确定全县9个镇共同的权力事项为219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10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确认12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14项、行政奖励24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检查18项、其他行政权力116项;盐井街道承担的权力事项为83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确认10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检查8项、其他行政权力50项。《赋权清单》确定全县9个镇共同的权力事项为55项,其中:行政确认2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奖励7项、行政检查32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盐井街道承担的权力事项为33项,其中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检查19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各镇(街道)、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清单思维”,以《法定清单》和《赋权清单》为重要抓手,找准与推进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工作的衔接点,进一步细化完善行政权力运行、保障和监督机制,确保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附件:1.大英县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2.大英县赋予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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