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大地税二简罚〔2017〕 51 号
处罚名称 : 简易程序处罚
处罚类别 : 罚款
处罚事由: 未按期申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大英县兴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3(纳税人识别号):91510923572776349A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吴军
处罚结果: 罚款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7/11
处罚机关: 大英县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当前状态: 非正常
地方编码: 629300
数据更新时间: 2017/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