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115108230/2026-00015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卓筒井镇
  • 文       号:大卓府发〔2026〕7号
  • 成文日期: 2026-04-16
  • 发布日期: 2026-04-16
  • 有 效 性: 有效

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卓筒井镇 发布时间:2026-04-16 10:2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因人事变动,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体系,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经研究,现将调整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 森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副组长:尚志勇 卓筒井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李明然 卓筒井派出所教导员

杨雅岚 镇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办主任

补中华 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林宣 镇党政办主任

陈绍蓉 卓筒井司法所所长

肖  用 卓筒井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补中华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每季度定期组织召开本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全体人员以及辖区村帮扶关爱小组组长参加的工作例会,分析、研究解决本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二)及时掌握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情况、动态变化情况,尤其是掌握既往有过肇事肇祸或危险行为倾向及危险度评估3-5级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三)督促指导本镇村(社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开展工作。

(四)每半年组织开展对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和考核。

(五)按照县政府要求建立健全本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并组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工作。

(六)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诊断与复核诊断、危险性评估、应急医疗处置、建立健康档案及随访服务等工作。

(七)及时组织处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苗头事件,组织公安、卫生计生、村(社区)、家属对患者及时送治。

(八)了解困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生活状况,组织做好有关救治救助等帮扶工作,切实解决患者的实际困难。

(九)收集有关资料,建立管理档案。



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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