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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5〕289号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9-17 15:5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5289

   继承人何素英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廖福国位于蓬莱镇江南西路(阳光丽城34幢1单元2楼1号)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5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100%份额登记在继承人何素英名下。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大国用(2011)第02899号、大英房权证蓬莱字第201122509号

廖福国

何素英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蓬莱镇江南西路(阳光丽城34幢1单元2楼1号)

100%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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