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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的公示

来源: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11-04 15:0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的公示

2025年第11

(公示期:2025114-202511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建设类法律、法规,我局对四川万昇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交的资质增项资料进行了初步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初步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行政许可申请人对初步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按川建审发〔2014460号文件要求提交申诉申请材料,于公示期内完成申诉工作;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系统不再受理。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并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并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四川万昇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增项申请)专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不分等级

初审意见:不同意,技术负责人业绩存疑(请提供佐证证明),无法联系到法人,办公场所无法查询到具体位置。

    

                      

            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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