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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面试和体能测评有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7-12-1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公安局

关于2017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面试

和体能测评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公安局《关于2017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将2017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和体能测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有关事宜

(一)面试时间:20171217

(二)面试地点:遂宁市船山区顺南街小学(船山区顺南街47号)

乘车路线:从南门商务客运车站乘4路、5路公交车至公园口站台下车后,向东直行约100米即到;从北门火车站乘5路公交车至新市场站台下车后,过干道向北行约100米至顺南街口,再向东直行约100米即到

(三)考生之前领取的《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面试时间与本公告规定时间不一致的,请务必于20171215日前到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1401号房间予以更正。 

(四)请参加面试的考生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上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带上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于规定的面试日期当天早上7:30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五)请留意近期天气变化,注意携带雨具及保暖衣物等。

三、体能测评有关事宜

(一)测评时间:20171218日上午09:00入场,09:30开始测评。

(二)测评地点:遂宁高级实验学校外国语学校(地址: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兴街888号,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旁)

(三)测评对象: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

(四)测评标准: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五)其他有关事项和要求

1.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自备体育运动服、运动鞋等(一律着便装,不得着制式服装)准时入场参加测评。不得携带通讯、记时工具和照相摄像录音器材等与测评无关的用品进入测评场所。逾期未参加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2.考生须认真熟悉测评项目的标准、注意事项等,做好各项测评准备,并严格遵守考场操作规程和各项纪律要求,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3.如考生对体能测评判定的成绩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现场进行仲裁。成绩以现场仲裁结果为准,过时不再受理。

4.如遇暴雨等极端天气,由现场指挥员决定是否暂停或延后进行测评,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

5. 鉴于体能测评项目系运动项目,为避免意外情况发生,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对自身身体状况进行评估,视情自行进行测评前体检,确保安全。

本公告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82558660105866011

 

附件: 2017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共23名)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公安局

                               201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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