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大英县隆盛镇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隆盛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推进镇党建、社区(村)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加强对镇人大工作机构、人武部、群团组织等的领导。
2.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加强农业农村工作,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3.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加强社区(村)服务配套设施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社区(村)综合服务功能。
4.实施公共管理。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综合性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环境综合治理,协助相关部门负责绿化美化、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管理等工作。
5.动员社会参与。动员指导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资源为本镇社区(村)发展服务。
6.指导社区(村)自治。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规则、程序、办法;建立党建引领下的村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业主监督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
7.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隆盛镇人民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推进美丽城镇建设,拓展经济发展空间。积极推进公共设施共建共享,提升城镇化服务承载力,以新型城镇化驱动完善镇村功能布局拓展发展新空间。
二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文旅融合发展。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进生产、生活、生态良性互动,蹚出一条“药香”与“药乡”刚柔并济的“和美”之路。
三是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激活乡村振兴潜力。积极运用现代化思维推进农业现代化改革,着力建设农业强镇,促进村集体经济和农民增收。
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增进民生福祉。适应人民群众需求新变化,围绕民之所需、民之所盼,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公共服务事项供给,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五是筑牢发展安全底线,护航高质量发展。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必须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以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隆盛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宣传文化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隆盛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隆盛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2451.64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3.08万元,主要是专项资金的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隆盛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2451.6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0.96万元,占3.7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60.68万元,占96.29%。
(二)支出预算情况
隆盛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2451.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0.83万元,占43.68%;项目支出1380.81万元,占56.3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隆盛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2451.64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3.08万元,主要是专项资金的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60.6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9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7.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6万元、国防支出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9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0万元、农林水支出1190.2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隆盛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2451.64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3.08万元,主要是专项资金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7.99万元,占31.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3万元,占9.39%;卫生健康支出39.52万元,占1.61%;住房保障支出83.6万元,占3.41%;国防支出2万元,占0.1%;公共安全支出2万元,占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97万元,占0.73%;城乡社区支出110万元,占4.48%;农林水支出1190.25万元,占48.5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万元,占0.3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8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活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事业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556.1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关工委工作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2万元,主要用于:隆盛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信访事务的支出。
6.国防(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征兵工作经费。
7.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依法治县。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4年预算数为17.97万元,主要用于:宣传文化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9.2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1.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97.1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基本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4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0.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7.2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6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建设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4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支出。
19.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15.2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基本支出。
20.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2024年预算数为29.06万元,主要用于:生产发展项目及相关技术推广。
21.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5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
22.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035.47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工资、运行维护费、办公经费等支出。
2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83.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24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安全应急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隆盛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70.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33.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津贴补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37.1万元,主要包括:差旅费、办公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电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隆盛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严禁超标准接待的规定,在发生公务接待时,应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根据派出单位公函制定接待方案,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审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和报销相关费用,规范了接待标准和接待范围。二是在单位食堂用工作餐,履行节俭原则,压缩接待经费。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调研检查等事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增加公务用车。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隆盛镇日常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隆盛镇人民政府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2万元,其中:会议费0.9万元,培训费1.3万元,差旅费14万元。
(一)会议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增加会议费用。
(二)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3.33%。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
(三)差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出差次数相对减少。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隆盛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隆盛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隆盛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7.1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41.1万元,增长42.81%。
(二)政府采购情况
隆盛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隆盛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隆盛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1个,涉及预算2360.6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2个,涉及预算933.7299万元;运转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137.100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1289.8456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