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人〔2014〕12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余素华为大英县城东社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盛为大英县天保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序为大英县地方海事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大英县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