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函〔2025〕174号
大英县公安局
关于县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
复 函
邓瑛委员:
您在县政协六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妇女及老年人骑乘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建议》(第47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成效显著。一是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关于电动自行车驾驶年龄、身体健康等有关要求,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路面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安全头盔佩戴,细致核查驾驶人年龄。二是针对学校、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联合县教育局设置“护学岗”强化校园周边管控,联合县综合执法局规范电动自行车骑行与停放秩序;严查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违规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及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今年以来,累计查处电动二(三)轮车、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700余起,暂扣车辆650余辆。
(二)智慧警务与交通组织优化赋能安全管理。一是依托“智慧警务”平台,采集学生信息11156条,构建未成年人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行为数据分析模型,利用道路监控、交通卡口等智能设备精准识别违法骑行学生。二是联合县教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城区14所学校交通组织优化方案,完善限速减速标志、禁停标志标线、过街设施或护学通道、防冲撞设施等37处,优化交通组织2处,显著提升校园周边道路通行效率与安全防护水平。
(三)警校家联动机制筑牢安全防线。一是全面推动《交通安全责任书》签订实现全覆盖,县教育局组织全县中小学校与每一名学生家长签订责任书4万余份,明确“16岁以下学生严禁骑行电动车、摩托车”“强制佩戴安全头盔”“杜绝违规载人”等要求。二是建立交通安全警校共治联动机制,联合县教育体育局健全完善《交通安全警校联合惩戒机制》,对学生违规骑行行为进行定期通报,推动交通违法行为与学校、班主任、班级“流动红旗”、学生“德育”考核挂钩,有效增强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
(四)多维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氛围。一是联合学校开展交通安全主题讲座、互动体验等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推行“小手拉大手”活动,引导学生向家人传递安全出行理念,推动家长履行监管责任并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形成警校家共护安全的良好格局。二是通过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活动、现场执勤执法现场宣传等,向群众发放《致电动二(三、四)轮车、摩托车驾驶人的一封信》《非机动车和油电二(三、四)轮车购买及上户明白书》等宣传资料,讲解骑行规范与风险,提升其安全认知和自我保护能力。今年以来,累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1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
二、下步工作
(一)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矩阵。一是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充分发挥“两站两员”在“一老一小”交通违法劝导和日常安全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利用“大小喇叭”开展典型交通事故通报、传播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二是借助家庭、社区和社会力量的协同发力,深入学校、社区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文明出行”等主题活动,通过“点对点、面对面”剖析本地典型交通事故和违法案例,强化警示震慑。
(二)科技赋能精准管控违法行为。充分运用“电子交通劝导”系统,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通过前端“摄像头+音柱+AI”智能设备,实时监测道路行驶的电动二(三)轮车、摩托车,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及妇女等驾驶群体未佩戴安全头盔、超载、违法载人等行为实施实时语音劝导和预警推送,提升执法精准性和效率。
(三)健全部门联动长效治理机制。联合县教育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治理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管理难点,动态优化工作措施,持续推进电动二(三)轮车、摩托车交通安全治理,确保治理成效长效巩固。
此复。
感谢您对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大英县公安局
2025年10月21日
(联系人:黄政;联系电话:13982527199)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2份),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