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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英县限额以下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程序(试行)》的政策解读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9-10 15:2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大英县限额以下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程序(试行)》政策解读

 

一、背景意义

为规范我县预算金额400万元人民币(不含,下同)以下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进一步优化投资方案报批、审批事项、财评环节、项目发包等交易流程缩短从项目决策到结算过程。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发展改革局牵头起草了大英县限额以下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程序(试行)》(以下简称:“《管理程序》”)。

三、起草过程

《管理程序》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下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初稿形成后,广泛征求县级各部门,各镇(街道、园区)和社会公众意见,采纳部分意见并进行修订,最终形成《管理程序》

四、主要内容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效率优先的基本原则。

二是规定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下的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服务的采购适用该《管理程序》

    三是明确资方案报批程序,合并办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审批环节简化申报材料取消财政评审前期申请财评和后期建设项目投资评审结论征求意见报请县级领导批示的环节。

    四是明确政府采购实施范围,规范政府采购限额以下和国有企业、村级作为项目建设单位的项目施工、采购、服务实施方式。

    五是规范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六是压实行政监管部门和项目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项目过程监管,确保工程项目的规范管理和建设质量。

七是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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