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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兴茂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集中安全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09-1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四川省兴茂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危险废物集中安全处置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四川省兴茂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集中安全处置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省兴茂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异地迁建

建设地点: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工业集中区。园区位于大英县县城东侧,西连城区,东至隆盛镇,南邻成渝高铁,北至高速北侧陈家湾一带,总面积 33.0km2,交通较方便。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危险废物集中安全处置量7万吨/年,其中焚烧处置规模3万吨/年,安全填埋规模3万吨/年,物化处理规模1万吨/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危险废物焚烧、物化处理、固化/稳定化系统、安全填埋等主体工程,危险废物运输、鉴别、贮存系统、余热发电系统、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总图运输系统等公用辅助工程和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等环保工程。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环境空气

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空气敏感目标的SO2、NO2、CO、O3的小时值、日均值均达标;铅(Pb)、镉(Cd)、汞(Hg)、砷(As)、六价铬(Cr6+)年均值均达标;硫化氢、氨、硫酸雾小时值均达标;各污染物叠加背景浓度均达标。本项目的选址符合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本项目厂界所有大气污染物1小时浓度全部达标。

总体来看,本项目无论从选址、污染源排放强度与方式、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以及预测评价结果来看,从大气环境影响方面考量均可行。

2、地表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261.9m3/d,主要来自于物化处理单元、焚烧处置单元酸洗塔、中和塔废水、填埋场渗滤液、场地冲洗水、洗车废水等,主要污染物为重金属、悬浮物、COD等,由污水管网收集后送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水处理站设计规模360m3/d,采用混凝沉淀+气浮+砂滤-两级DTRO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全部回用。浓水进入三效蒸发系统,产生的盐类送填埋场填埋。生活污水产生量8m3/d,由污水管网收集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大英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初期雨水产生量156m3/次,厂区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200m3,收集后雨水送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地下水

本项目在充分分析项目水污染源分布及特征的基础上,对污染风险最大的废水处理站废水调节池设置了废水泄漏情景,并进行了风险预测。预测结果表明:废水处理站废水调节池的防渗系统破裂导致废水泄漏至地下水的情况下,从污染迁移途经上看,污染物由西南往东北迁移,但迁移距离有限,环境影响程度不大,不会对周边敏感点以及郪江产生不良影响;而在风险污染源处实施相应级别防渗措施并保持防渗系统完好无损的情况下,则项目的生产运行不会对项目周围及下游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措施的前提下,从地下水环境方面考量,本项目可行。

4、声环境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水泵、压滤机、破碎机等。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本项目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厂址周边2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本项目设备噪声不会对厂区周围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

5、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焚烧车间产生的焚烧残渣、飞灰、废钢渣,物化车间产生的污泥、浮渣,废水处理车间产生的污泥、浮渣和盐类,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以及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其中,焚烧残渣、飞灰、物化车间产生的污泥、盐类经固化稳定化后送项目危险废物填埋场填埋;废活性炭及浮渣送焚烧车间焚烧;废钢渣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各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均采取了防渗措施,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了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6、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工业集中区,项目占地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对土地利用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项目建设中因占用土地、开挖施工等将对区域生态环境带来一定影响,但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区域现状生态环境较单一、生物多样性较低,无珍稀濒危保护陆生动物、植物的自然分布,因此在采取占地补偿措施、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水土保持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不明显;同时,经分析,项目建设营运后,废气经有效环保措施治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区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总体而言,项目建设对当地土地利用、区域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较小,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可接受。

7、环境风险

本项目制定了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应及时启动风险应急预案,保护和减缓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焚烧车间处理的烟气包括焚烧炉产生的废气、焚烧车间贮坑废气及物化工序产生的乳化液处理废气,采用“急冷塔+旋风收集器+消石灰喷射装置+活性炭喷射装置+袋式除尘器+湿式洗涤塔”组合的净化处理工艺和技术;危险废物贮存仓库顶部设置抽风装置使仓库保持微负压状态,收集的废气与焚烧装置检修停止运行时无法处理的贮坑废气、焚烧装置检修停止运行时无法处理的废乳化液破乳除油废气一起,输送至独立净化系统经碱洗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物化处理酸碱中和反应槽有酸性气体逸散,逸散废气经管道、集气罩收集后送酸雾净化塔处理;固化预处理单元搅拌机、皮带输送机及石灰粉配制机进出料口有颗粒物产生,各产尘点设置集气装置,收集气体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各自的排气筒外排。

2、废水

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物化处理单元、焚烧处置单元酸洗塔、中和塔废水、填埋场渗滤液、场地冲洗水、洗车废水等,主要污染物为重金属、悬浮物、COD等,由污水管网收集后送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气浮+砂滤-两级DTRO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全部回用;浓水进入三效蒸发系统,产生的盐类送填埋场填埋。生活污水由污水管网收集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大英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初期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至2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送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3、噪声

对选用的高噪声设备采取加装消声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

焚烧残渣、飞灰、物化车间产生的污泥、盐类经固化稳定化后送项目危险废物填埋场填埋;废活性炭及浮渣送焚烧车间焚烧;废钢渣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各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均采取了防渗措施,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了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5、地下水防控措施

根据地下水预测结果,对项目建设提出了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地下水水质跟踪监测及管理措施、应急预案措施等。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提高环保意识并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制定了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及时启动风险应急预案,可以保护和减缓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四川省兴茂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集中安全处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满足清洁生产要求,大气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各类工业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网站链接、电子邮件、电话告知或到四川省兴茂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查阅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同时建设单位将根据公众的意见对公示的内容中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说明。

六、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告知或到四川省兴茂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的方式获取补充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四川省兴茂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集中安全处置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1、您对本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该项目的建设?

3、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能够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4、您认为当地有哪些自然资源和人文遗迹应该受到特别保护?

5、本项目建设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那方面的?认为应采取什么措施减少或避免您所关心的环境问题?

6、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7、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建设有何建议和要求?

除上述内容外,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必要时应就特定的问题进行补充调查。同时,允许公众就其感兴趣的个别问题发表看法。

公众可出具书面意见致信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从本项目公示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下载(见网站下载链接)或向建设单位索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如果对本项目有意见或提出建议,可在公示有效期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建设单位将根据公众的意见对公示内容中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说明。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兴茂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所在地: 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

联系人:蒲大勋

联系电话:13882579819

邮箱:13882579819@163.com

邮编:629300

2、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 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168号

联系人:曹燕春

联系电话:17801022680

邮箱:251343807@qq.com

邮编:050051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

公示单位:四川省兴茂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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