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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008492118/2022-28990039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大英县水利局
  • 文       号:大水函〔2022〕36号
  • 成文日期: 2022-03-14
  • 发布日期: 2022-03-15
  • 有 效 性: 有效

大英县水利局关于大英县废弃物再生综合利用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函

来源: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22-03-15 10:5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大水函〔2022〕36号


大英县水利局

关于大英县废弃物再生综合利用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函


大英盛世家园建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大英县废弃物再生综合利用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收悉。我局在2021年12月8日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修改意见,《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现函告如下。

一、基本同意《报告》中项目所在河段防洪标准进行论证。

二、基本同意《报告》中对河道演变分析及结论。

三、基本同意《报告》中有关水文、壅水计算、冲刷与淤积、河势影响等行洪论证与计算方法和成果。

四、基本同意防治与补救措施意见。你公司生产经营行为应符合防洪度汛、生态环境有关规定和要求。

五、你公司废弃物再生综合利用项目部分设施设备位于郪江支流同心河河滩地上,存在超标准洪水行洪安全隐患,必要时应拆除另行选址,以保证行洪安全。

大英县水利局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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