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大英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项目(第一批玉米、第二批水稻)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大英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一批玉米、第二批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保证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经研究决定,近期将对大英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项目(第一批玉米、第二批水稻)开展验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小组
组 长:罗 俊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陈 彬 局农业产业与园区发展股股长
杨 阳 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干部
刘 虹 局计财股副股长
刘文志 县农技站站长
徐 彬 县植保站干部
钱俐君 县植保站工作人员
刘春城 回马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胜国 蓬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罗 云 卓筒井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贺 敏 象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曾定宇 玉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干部
验收小组由县植保站负责统筹,承担项目验收具体事务。县财政局对验收进行全程监督。验收期间,如上述验收小组成员临时有事可由原单位另安排相应人员参加,项目验收时须项目实施区域镇、村干部、服务对象等相关人员参与。
二、验收内容及方法
(一)玉米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第一批)
1.验收方法
在服务主体防控服务范围内实施统防统治、安装绿色产品和防控绿色物资。一是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清点防控物资数量(灯诱产品),查看安装防控物资是否按技术措施要求投放和安装;二是抽查村中生物导弹赤眼蜂防治区域清点防控物资数量是否按技术措施要求投放,统防统治区域(象山镇)随机抽查项目防治村服务对象(种植大户、专合社、家庭农场)不少于3户,测量玉米种植面积与日志记录服务面积是否相符。验收结果在各村公示5天后,服务对象若无异议则确定为最终验收结果。
2.验收内容
(1)服务任务在防治时期内完成玉米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达到本合同要求。
(2)服务痕迹:对所购买的太阳能杀虫灯、生物导弹的数量和规格参数、统防统治防控面积是否与服务日志与业主、服务村社是否相符,作业过程的防控服务日志(绿色防控物资安装、生物导弹投放、防控药剂、防控面积、防控地点),防控清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台账,服务组织田间防控图片,项目使用防控物资购买清单、发票等佐证资料。
(3)防控效果:绿色防控效果达到≧95%以上,生物防控效果达到≧80%以上。
(4)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项目实施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达到100%。
(二)水稻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第二批)
1.验收方法
在服务主体防控服务范围内安装的绿色产品和绿色防控物资。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逐村核实清点防控物资数量(灯诱产品、性诱产品、色诱产品、生物农药),查看安装防控物资是否按技术措施要求投放和安装。验收结果在各村公示5天后,服务对象若无异议则确定为最终验收结果。
2.验收内容
(1)服务任务:在防治时期内完成水稻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
(2)服务痕迹:对所购买的太阳能杀虫灯、诱捕器、诱虫板、印楝素的数量和规格参数是否与服务日志与业主、服务村社是否相符,作业过程的防控服务日志(绿色防控物资安装、投放、防控药剂、防控面积、防控地点),防控清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台账,服务组织田间防控图片,项目使用防控物资购买清单、发票等佐证资料。
(3)防控效果:统防统治防治效果达到≧95%以上,生物防治效果达到≧80%以上。
(4)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项目实施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达到100%。
四、验收时间和人员
验收时间拟定于2022年11月23-24日(如出现因天气等其他原因不能组织验收,以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确定验收具体时间)。其中,23日验收玉米螟绿色防控项目,象山镇、回马镇片区验收人员罗俊、陈彬、杨洋、刘虹、刘文志、徐彬、钱俐君、贺敏、刘春城。24号收水稻绿色防控项目,蓬莱镇、玉峰镇、卓筒井镇片区验收人员罗俊、陈彬、杨洋、刘虹、刘文志、徐彬、钱俐君、杨胜国、曾定宇、罗云。
五、相关要求
验收人员要按照验收小组的要求,在验收期间每日早上8点于农业农村局集中(联系人:徐彬),统一参加现场验收测评。最终由验收小组进行资料汇总,并出具验收报告,同时做好相应记载,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和典型。
附件:大英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项目验收表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21日
附件
玉米螟绿色防控植保社会化服务验收表
服务主体: 验收地点: 验收时间:
| 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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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防服务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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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导弹投放(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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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杀虫灯(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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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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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
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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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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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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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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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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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日志(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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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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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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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面积 亩,测量面积 亩;生物导弹投放 枚,是否符合标准;被害株率 %,百株虫量 ,统治防治效果 %、生物防控防治效果 %,太阳能杀虫灯 台,是否符合标准;农户满意度 %。
结论:□合格,□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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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收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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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村组干部:
服务主体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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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水稻螟绿色防控植保社会化服务验收表
服务主体: 验收地点: 验收时间:
| 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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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二化螟诱捕器(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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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楝素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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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杀虫灯(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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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虫板(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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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
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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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志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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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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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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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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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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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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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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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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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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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化螟诱捕器 台,是否符合标准;太阳能杀虫灯 台,是否符合标准;印梀素 包,是否符合标准;杀虫板 张,是否符合标准,农户满意 %。
结论:□合格,□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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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收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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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村组干部:
服务主体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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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水稻绿色防控植保社会化服务评分表
服务主体: 评分人: 评分时间:
|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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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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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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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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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采购合同要求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
(10分。协议完整规范得10分,每一份不合格协议扣0.5分,累积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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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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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农业农村局要求进行作业服务
(10分。按规定时间开展服务4分,迟1天扣0.5分,累积扣完为止;按防治方案技术要求选用药剂针对性防治病虫害6分,每有一种药剂不对路扣2分,累积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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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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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间主动接受农业农村局监督检查
(10分。积极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得10分,不接受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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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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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区域内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情况
(10分。对实施区域内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达到100%。视回收处置情况,酌情扣分。回收处置率低于80%,则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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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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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防控物资数量质量、防控效果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标准
(40分。绿色防控物资按合同规定安放,数量和质量达到合同规定要求,视情况扣分,超过20%物资不符要求不得分;项目实施区域内安装IPM全程绿色防控示范区标牌1个,得10分,无则不得分;防统治防治效果达到≧95%以上,生物防治效果达到≧80%以上,病虫损失率控制在4%以下,防治效果每低标准1个百分点分别扣2分,病虫损失率每高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2分,累积扣分;累积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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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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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服务日志和图片资料
(10分。服务日志内容详实完善得5分,内容不完整或未签字盖章,扣2-3分;图片资料得5分,无图片资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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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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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1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0.5分,累积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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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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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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