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食药监局药化股与特殊食品监管股联合对全县部分药店诊所内保健食品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了经营者是否有经营资质,办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是否符合经营条件;经营的保健食品是否放置在专柜内销售;经营的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及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经营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经营的保健食品是否注册或备案;经营场所是否贴有虚假宣传资料等。
本次检查中发现个别药店诊所存在食品和保健食品混放进行销售,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进行了整改,其他未发现问题;共检查药店诊所17家,出动人员59人次、车辆14台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