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大英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编制工作的科学合理和民主透明,保护卷烟零售户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大英县烟草专卖局组织召开了《大英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听证会于2025年6月24日上午(星期二)10时在大英县烟草专卖局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大英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主持,听证员2名协助开展,书记员1人现场记录会议情况。会议进行了全过程录像。参加听证会的有听证申请方参与人数9人,消费者代表4人,零售户代表3人,特邀代表有县人大1人、县政协1人、县司法局1人,县公安局1人,县信访局1人。县市场监管局1人、县消费者协会1人、县应急管理局1人、县烟草分公司2人,共计26人。
二、听证会程序
1、核实听证会代表身份,查看听证代表是否到会;
2、主持人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
3、宣读听证代表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4、听证申请方代表说明方案的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情况;
5、主持人介绍听证申请方相关职责;
6、听证申请方对《大英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说明;
7、陈述人解读《大英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和相关附件;
8、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及听证申请方代表答辩;
9、休会整理听证记录;
10、听证代表、听证申请方代表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11、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三、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会议期间,代表们对《大英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和相关附件具体内容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了深入讨论,对《规定(草案)》的筹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规定(草案)》的主体资格、主要内容、制定程序表示认可,达成了一致共识,并对《规定(草案)》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归纳总结如下:
(一)第六条中《间距测量标准》无关键字指向具体出处或依据。
(二)大英县不涉及的情况建议不写入规定,如混合所有制企业申领许可证。
(三)建议对道德模范、见义勇为人员增加优惠条款。
(四)精简《规定》内容,对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已明确的条文不再赘述。
(五)对“一村一点”的指向性不明确。
(六)建议将《规定》以发函的形式向各单位征求意见。
四、听证会意见及处理情况
对于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在听证会结束后,我局立即组织进行了研究核实,对有关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如下:
(一)第六条中《间距测量标准》无“关键字”指向具体出处或依据。
采纳及答复情况:采纳。文件名修正为《大英县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场所间距测量标准》,保持前后名称对应一致;测量标准将作为附件一并公示。
(二)大英县不涉及的情况建议不写入规定,如混合所有制企业申领许可证。
采纳及答复情况:不采纳。混合所有制企业主要考虑到国家经济政策变动方面,如:中石化目前就为混合所有制企业。此项的设定是为了保持对国家政策变化和地方发展的前瞻性。
(三)建议对见义勇为道德模范人员增加优惠条款。
采纳及答复情况:不采纳。根据《四川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的指导意见》主要针对弱势群体进行放宽,遂宁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合理布局规定修订的指导意见和指引中也对弱势群体放宽的范围进行了明确;道德模范评选五类标准分别为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与“弱势群体”关联性较低。
(四)精简《规定》内容,对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已明确的条文不再赘述。
采纳及答复情况:不采纳。《大英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主要涉及烟草行政许可准入方面的条件要求,有必要对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再次明确,以作实践支撑。
(五)对“一村一点”的指向性不明确。
采纳及答复情况:采纳。“一村一点”的指向性在《大英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区域设置明细》进行了体现;在《规定》中新增对应条款,“每个行政村可设置1个烟草制品零售点,但不得超过该行政村所在布局单元零售点的核定总量。”
(六)建议将《规定》以发函的形式向各单位征求意见。
采纳及答复情况:不采纳。一方面前期我局已将此次《规定(草案)》通过大英县政务网站对外公开平台进行了公告,公开征求意见,时长1个月;另一方面召开听证会是《规定》修订的必要环节,若通过发函形式征求意见,消费者和零售户代表无法有效参与其中。
大英县烟草专卖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