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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2022-035大英县河边镇芳琼理发店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来源: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22-03-23 17: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大英县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

                                                编号:2022-035

案 件 名 称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大卫公当罚〔2022〕037号

行政

处罚

当事人

基本

情况

违法单位

(自然人)

大英县河边镇芳琼理发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510923600046349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杨芳琼

违 法 事 实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行政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人民币200元(贰佰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3月23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大英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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