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县直部门派出机构,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按照《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的通知》(大府办函〔2018〕153号)要求,经镇党委研究,特制定《象山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现印发给大家,请遵照执行。
中共大英县象山镇委员会 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7日
象山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预案
一、 总则
(一) 目的
为了第一时间有效处理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障疫情发生后能够迅速及时有效地开展各项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环境稳定。
(二)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遂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大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
(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突发情况处置工作。
(四)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防控。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依法处置,科学规范,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加强监测预警和防控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按照辖区负责制原则,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切实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和镇内各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预防和处置工作。
全民动员,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工作属于社会公益事业,是全体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各级各部门和各类组织要积极参与。
二、应急等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4个级别。
如我镇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病例,镇内立即启动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开展1-2次对回乡人员的摸排工作,对摸排出的疫区返乡(途经)人员实施管控,从到达象山镇起计时,按照14天的要求开展自我隔离。
(2)设立卡点,对人员流动进行监控,对重点区域返乡或途径我镇的车辆、人员进行劝返。
(3)镇机关全体干部、各村(社区)干部即日起取消一切休假(除产假、特重大疾病病假),已经在疫区等重点区域的人员暂不返回单位,保持通讯畅通,听后安排。
(4)中小学校暂停上课,开课时间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为准。
(5)全面坚决禁止酒席、农村坝坝宴等聚会。
(6)进入场镇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7)禁止人员扎堆、聚集。
(8)对集市进行管控,除超市、副食店、诊所和育婴店外,其余店铺一律关闭,暂停营业;富乐市场的猪肉摊点全部搬迁至星级农贸市场内;暂停市场内的活禽宰杀。
(9)人员离开本镇外出务工者,必须在提前向村(社区)报备批准后,再到镇卫生院进行健康检查取得证明后才能外出。
(10)其他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的事项。
三、组织机构
因部分干部工作变动,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对我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成员进行调整,请各工作组严格履行承担的职责任务,形成疫情防控工作合力,全力推动防控工作深入开展。
(一)指挥部组成名单
指 挥 长:万国瑞 镇党委书记
黄俊淞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景方国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艾 旭 镇党委副书记
邓万兵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邹学建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彭 勇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杨南胤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吴佩芝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廖 实 副镇长、象山派出所所长
熊 嘉 副镇长
胡红红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各村、富乐社区,镇直各部门、各县直部门派驻机构,象山派出所、镇卫生院、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象山中学、象山小学、黄莲小学、永乐小学、象山幼儿园。
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领导、指挥、协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支持全镇各单位实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协调跨部门、跨区域的增援、配合;组织督查县内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查处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渎职、失职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单位及相关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指挥部组成机构及职责
(1)排查管控组
组 长:邓万兵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副组长:杨南胤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成 员:付 强 镇卫计办主任
所有驻村干部、村(社区)书记
联络员:付强;联系电话:13547743737
职责:负责加强重点人员排查筛查,对疫区返回象山镇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好联系服务人员,加强跟踪联系,引导采取自行隔离措施,组织专业医疗人员主动上门服务,减少感染传播风险;对拒不配合排查管控工作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疫情防控组
组 长:景方国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邹学建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熊 嘉 副镇长
廖 实 副镇长、象山派出所所长
组 员:付 强 镇卫计办主任
王 平 镇卫生院院长
覃 志 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赵 星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邓承辉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
曹光华 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所有村(社区)书记
联络员:付强;联系电话:13547743737
职 责: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爱国卫生活动;统一组织实施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协调、指导各村、社区开展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收集、整理、报告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负责指导协调与疫情相关的环境应急工作;组织开展辖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卫生院全体医护人员的诊疗、院感、防疫等相关知识培训;安排专人负责发热门诊坐诊、安排专人负责预检分诊坐诊,并做好就诊登记工作;负责组织发热、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病员的隔离、会诊及医学观察,并及时联系镇卫生院进行转诊;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医疗救治组
组 长:景方国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王 平 镇卫生院院长
赵海君 镇卫生院副院长
田中正 镇卫生院副院长
胡红兵 镇卫生院工会主席
成 员:卫生院全体在岗医护人员
联络员:王平;联系电话:158529818
职 责:负责患者医疗救治,统筹调配医疗资源,制定和完善病例诊断、医疗救治方案,适时开展心理援助工作;负责发热门诊管理,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开展发热病人监测和病例认定;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场监管组
组 长:艾 旭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杨南胤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廖 实 副镇长、象山派出所所长
胡红红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张爱民 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唐红兵 镇派出所副所长
熊晓彬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杨 微 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唐安林 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工作人员
董顺祝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
熊 艳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
唐建中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
张兴勇 富乐社区党支部书记
杨大春 富乐社区居委会主任
卢洪元 富乐社区专职工作者
联络员:熊晓彬;联系电话:18782596532
职责:负责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商品交易行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加强对超市、餐饮等场所管理,引导群众不举行大规模聚会;负责对全镇农(集)贸市场和各类经营场所的管理;负责全镇范围内活禽管理,严禁农贸市场宰杀售卖活禽;负责加强网吧、歌厅等文化娱乐场所管控;负责各类野生动物加工、运输、经营等管控,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教育活动;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交通运输组
组 长:廖 实 副镇长、象山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熊 嘉 副镇长
组 员:熊晓彬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敬 钦 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唐红兵 镇派出所副所长
熊 艳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
李 应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
张兴勇 富乐社区党支部书记
杨大春 富乐社区居委会主任
卢洪元 富乐社区专职工作者
各村书记
联络员:李应;联系电话:13882516939
职 责:负责对来象山人员及公共交通的监测防控,在各类车站码头配置使用体温检测设施设备;负责镇内公共交通工具的消毒和通风制度的落实;负责做好重点地区来大英人员的体温监测;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宣传舆论组
组 长:邹学建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副组长:彭 勇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组 员:李亚运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杨 帆 镇党建办公室主任
黄雅玲 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漆家良 镇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
唐 鸿 镇纪委副书记
杨丽娟 镇党建办公室工作人员
唐曙光 象山中学校长
陈云中 象山小学校长
许 均 永乐小学校长
唐丰成 黄莲小学校长
陈丽蓉 象山幼儿园园长
吴良昆 富乐幼儿园园长
钟小霞 圣象幼儿园园长
各村(社区)书记
联络员:黄雅玲;联系电话:18782594568
职责:负责舆情监测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建立新闻宣传信息发布联审机制,按规范流程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7)后勤保障组
组 长:艾 旭 镇党委副书记
组 员:李亚运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曾颖慧 镇财政工作办公室主任
付 强 镇卫计办公室主任
杨 帆 镇党建办公室主任
王 平 镇卫生院院长
唐 鸿 镇纪委副书记
联络员:李亚运;联系电话:18382807886
职责:负责组织对药品、医疗器械、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生产与调度;落实领导小组提出的药品、药械、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需求;负责筹集并核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资金,审核应急资金支付范围;负责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质量监督和检验检测工作;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8)综合工作组
组 长:景方国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彭 勇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廖 实 副镇长、象山派出所所长
胡红红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李亚运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曾颖慧 镇财政工作办公室主任
赵 星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贺 敏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敬 钦 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曹光华 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联络人:敬钦;联系电话:15282597289
职责:负责协调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重点防控工作措施;负责相关材料报送、审核把关;推动完成指挥部交办的重大事项。
(9)纪律作风保障组
组 长:吴佩芝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唐 鸿 镇纪委副书记
联络员:唐鸿 ;联系电话:18382541896
职 责:负责对联防联控成员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全镇各部门、村(社区)落实防控责任进行督查;负责对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工作不落实、推进不力、处置不当的,采取通报、约谈、启动问责程序等方式予以严肃处理;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村、社区要主动扛起疫情防控的重责,要成立以挂片领导为组长的村级疫情防控小组,负责具体落实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指令,具体名单如下表。
|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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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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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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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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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乐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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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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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兴勇、熊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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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干部、党员、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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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象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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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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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恢云、黄雅玲、熊晓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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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党员、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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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犁浅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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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南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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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华仁、曹光华、邓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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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党员、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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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蹄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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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 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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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燕华、敬 钦、王育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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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党员、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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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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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方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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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华、漆家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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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党员、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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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家楼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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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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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川、文 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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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党员、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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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龙滩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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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南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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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强、唐安林、曾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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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党员、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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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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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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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 辉、杨 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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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党员、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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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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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佩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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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才林、董顺祝、齐仁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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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党员、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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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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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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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亮、赵 星、唐 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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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党员、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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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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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 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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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飞、贺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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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党员、志愿者
|
| 永南坝村
|
邹学建
|
杨华林、王 春
|
村干部、党员、志愿者
|
四、 应急响应
按照分级处置原则,辖区内有关部门根据本次疫情作出应急反应,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一)监测
由指挥部排查管理组牵头,组织镇卫生院、镇派出所、各村(社区)成立专门的监测机构,在辖区内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进行全方位的疫情监测。在辖区内重点排查疫区返乡人员、途径疫区返乡人员,要落实专门的队伍专项负责逐村逐户摸排情况,对以上重点人员建立档案,档案要包含返乡时间、交通工具、身体状况等要素。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的重点人员按照“包保制度”实施重点监测,根据疫情的发展情况,可在县委、县政府安排下,或者报批后劝导重点人员居家隔离,并由包保责任人每日在确保自身健康的前提下,前往探望,确认体温等身体状况相关情况。管理组对全镇的数据及时收集和整理,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为镇指挥部的各项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按照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各挂片领导要主动承担起所在村(社区)的疫情监测工作,负责对每日情况进行审核后上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 交通管制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主要通过人与人之间,而飞沫传播又是其中的主要途径,在春节期间,人员流动相对较大,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不小的困难。为有效控制我镇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镇范围内应广泛设立交通检查卡点,对过往的车辆和行人实行管理。具体设置方案如下,各村可以参照执行,并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在适当位置增设卡点。
卡点点位
(1)第一卡点
1.地点:原无神村卫生室
2.责任领导:吴佩芝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3.人员:唐建中(镇干部)、刘俊(三溪村文书)、李颜(卫生院医生)、派出所干警1名(由派出所自行安排)
(2)第二卡点
1.地点:田光明农家乐处
2.责任领导:廖实 副镇长、象山派出所所长
3.人员:熊晓彬(镇干部)、贺加华(象山村副主任)、赵海君(卫生院医生)、派出所干警1名(由派出所自行安排)
(3)第三卡点
1.地点:马蹄垭村与玉峰交界处
2.责任领导:熊嘉 副镇长
3.人员:敬钦(镇干部)、熊飞武(马蹄垭村副书记)、谭晓蝶(卫生院医生)、派出所干警1名(由派出所自行安排)
(4)第四卡点
1.地点:凤阳村办公室
2.责任领导:胡红红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3.人员:欧涛(凤阳村副书记)、董代平(凤阳村监委会主任)、康春(凤阳村文书)、派出所干警1名(由派出所自行安排)
工作职责和要求:
(1)检查时间:全天候24小时值守
(2)着装要求:镇村干部需穿镇武装部统一服装,卫生院医生需穿医务人员服装,派出所干警需穿制服。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医用卫生口罩,温度检测仪由镇卫生院负责。
(3)工作职责:对过往车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检查登记,重点登记进入我镇的外市、外县人员(姓名、户籍、居住地等),特别是疫区回来或经过人员,每天由每组的民警汇总后报给派出所,由派出所每天12点前报县指挥部。
(4)工作纪律: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开展工作,不得无故不到岗,镇纪委将进行实时巡查,因不到岗、不履职、工作失职等将严肃处理。
后勤保障:
后勤保障由镇党委副书记艾旭具体负责,统筹做好卡点帐篷、检查指示牌、办公桌及值守床铺等设施设备保障,同时负责值守人员工作生活必需品。马蹄垭村、三溪村、象山村负责落实检查卡点办公桌、电源及其他设备。
卡点设置时间:
从疫情发生至疫情解除,具体按照县指挥部要求执行。
(三) 市场管控
根据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特点,在全镇范围内应对市场进行合理的管控,避免群众过多聚集造成的疫情防控困难。
(1) 除超市、副食店、银行、医院、药店、农贸市场外,其他经营性店面一律关停,重新开放时间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为准。
(2) 市场管控工作由镇党委副书记艾旭同志牵头,综合执法办公室、市场监管所和派出所积极参与。在管控中出现人手不足时,由艾旭同志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由指挥部统一调度。
(3) 在关停店面过程中,要切实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思考,解释和宣传工作要有耐心,最大可能的得到群众的支持,减小风险。
(4) 对不愿关停的店铺,要采取果断措施按照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相关规定,严格执法,坚决关停,对于暴力对抗执法的人员,可以按照《治安处分条例》给与相应处分。
(5) 继续营业的店铺,在做好每日的消毒处理,对不能或者拒绝消毒的店铺坚决关停;在营业店铺内张贴温馨提醒,要求进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对执行不力和屡教不改的店铺坚决关停。
(6) 对全镇的市场要进行实时监控,协请上级部门调度物资,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防疫物资和生活物资充足,避免引起恐慌。
(7) 市场监管所和综合执法办公室要对市场上的防疫物资和生活物资的价格进行监管,对不良商家进行坚决的打击,坚决遏止哄抬物价的情况发生。
(四) 突发情况处置
在整个疫情防控时期,可能会出现各种突发情况,全镇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党和国家的利益,以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担负起处突责任,确保全镇安全度过本次疫情。
(1) 若出现发烧、干咳等疑似疫情,村管理责任人第一时间直接向镇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向辖区总支报告,镇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向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报告,进行封闭隔离。镇应急领导小组、村书记、总支书记第一时间配合县医疗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带路、送诊、隔离了解密切接触者等工作,同时各村在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组织人员对其居住周边环境进行基本的消毒,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2) 因人员管控、交通管制出现的舆情,信息报送组要在第一时间收集掌握,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前提下,对相关人员做好澄清和解释工作,寻求理解和支持;如部分人员故意歪曲事实,给党和政府的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负面影响的,可根据影响的大小,采取不同的措施,对于造成较恶劣影响的,要及时上报公安机关或上级相关部门予以采取强制措施。
(3) 镇武装部、卫生院、派出所等部门要联合成立应急处突队伍,明确人员、车辆,在出现突发情况后,能保障及时到位开展工作,避免事态恶化。
(4) 在本次疫情防控工作中,应当把对人员的管控放在重中之重:在发现人群扎堆、聚集的情况后,应及时向群众宣传,劝导群众离开;对群众聚众赌博且不听劝告者,可以协请派出所按照《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置;组织各村、社区落实民兵队伍、党员、志愿者组加强对河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巡查,对聚集的群众予以劝导疏散。
(5) 当出现人员死亡,在确认不是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导致的死亡情况后,各村(社区)应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在不大规模聚集群众的前提下,落实人员协助安葬逝者,保障在疫情防控期间正常的人文关怀。
(6) 对于其他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全镇上下要以大局为重,以防控疫情为出发点,以为民服务为着力点,以保持社会稳定为落脚点,严格按照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开展处突工作,保障我镇打赢本次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