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财发〔2025〕105号
县水利局:
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水利局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预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5〕21号)规定,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开展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保护与修复治理等工作。
本次下达的市级财政衔接资金,请按照《遂宁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遂财农〔2021〕101号)有关规定,加快预算执行,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做好区域绩效目标监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大英县财政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