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环函〔2015〕15号
大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大英县城市农业博览园绿苑新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大英县新村农业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大英县城市农业博览园绿苑新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在大英县蓬莱镇瓦草村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87756m2,总建筑面积105949.1m2,主要建设8栋高层住宅楼、8栋多层住宅楼、14栋叠拼多层住宅楼、1栋3层独立展馆。项目配套建设供水、排水、配电、通信、通风、道路、绿化、消防、环保设施等公辅工程。项目总投资15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万元。
该项目已经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局同意并批复(川投资备[51092315010601]0001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经大英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用地预审意见(大国土资函[2014]106号),大英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同意项目选址(大规函[2014]57号),项目用地符合大英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可以达标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不会对当地的自然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因此,我局同意你单位按《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建设方案、环境保护措施及下列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环保投资,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落实项目施工期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生活废水经就近居民厕所处理进入污水管网;施工期建筑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施工期产生建筑废弃物分类堆放妥善保管、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依托环卫设施妥善处置;合理进行施工现场布局,合理安排夜间施工以避免夜间高噪声施工作业,加强施工车辆交通管理,避免和减少对周边声学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三)本项目营运期废水经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大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在项目营运期废水不能经市政污水管网管网纳入大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之前,本项目不得运营。
(四)本项目应对加压水泵、通风系统、柴油发电机等设施采用有效的隔声、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营运期外排噪声达标。
(五)落实营运期各项固废处理措施。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并依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卫生填埋;餐厨垃圾采用专用密闭餐厨垃圾收集容器集中收集后妥善处理,可进行资源化回收及利用,废弃油脂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六)高度重视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生活污水格栅沉渣预处理池、备用发电机房和柴油储油间等采取防渗漏、防火、防爆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和环保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维护与管理。
三、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不下达总量控制指标。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时,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否则,将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请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监管。
大英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