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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

大英县财政局 关于县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9-12 09:4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大财函〔2025〕48号

田怡、吴坤杜代表:

你们在县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成立农村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基金的建议》(第22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近年来,县级财政会同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加强中央、省委涉农资金统筹安排,持续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在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方面全力保障。一是在上级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2023年以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以及建管保险资金等专项资金累计投入2340万元,其中: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以及建管保险资金等专项资金1367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保险以及高标准农田灾毁工程修复,建管保险面积达2.91万亩;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28万元,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245万元,用于提灌站应急维护等。二是在县级年初预算资金中安排。2023年以来,每年都将农田水利设施维修维护资金纳入县级部门年初预算,每年安排资金130万元,用于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解决全县镇村农机提灌站维护与守护、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在一般债券资金统筹安排。2023年以来,累计投入一般债券资金1334万元(2023年投入754万元,2024年投入280万元,2025年拟投入300万元),用于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以及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等。

感谢你们对“三农”工作,特别是农田水利事业的深切关注并提出宝贵建议。我们将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安排力度,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努力推动建立健全符合我县实际情况、长效可持续的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投入机制。


大英县财政局

2025年9月4日

(联系人:周俊;联系电话:0825-7821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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