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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象山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大象府发〔2022〕5号)

来源: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22-03-17 18:1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

    为了有效处置我镇境内发生的突发地质灾害,提高应急工作水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和《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和职责

(一)应急机构

成立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指挥长,分管国土规划领导和分管安全工作的镇领导任副指挥长,镇武装部、镇党政办、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财政、社事办、派出所、卫生院应急办、农服中心、中国电信象山分局负责人等为成员的象山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全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联系电话0825-7815047

(二)职责分工

1.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收集、分析和报告灾情信息;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组织对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应急调查、灾情核查和灾害监测工作并对灾害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负责协调组织现场应急处理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把握抢险救灾应急宣传工作导向;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新闻宣传部门做好有关宣传工作。

2)镇武装部:组织民兵帮助灾区抢险救援、转移灾民,维护灾区社会治安。

3)派出所:负责指导和维护治安秩序,参与抢险救灾,打击趁机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相关工作,确保救灾和抢险物资运输畅通。

4)社事办: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调运救灾款物;组织指导和接收救灾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做好灾民临时生活安排,负责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

5)财政负责救灾应急资金安排、拨付;为救灾应急工作提供物资、装备方面的资金保障。

6)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维修中断的道路;组织运送救灾抢险应急物资,组织提高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7)卫生院:负责组织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队伍,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传播、蔓延。

8)中小学:负责转移受灾学生,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回复重建。

9中国电信象山分局:负责组织和协调灾区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保证应急指挥通信畅通。

10)农服中心:负责有关农用救灾物资的及时组织、协调和调配;协助灾区及时做好农业救灾恢复生产工作。

镇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作为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二、监测和预警预报。

(一)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各村和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要及时报告,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并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二)各相关部门和村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突发地质灾害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各部门、村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要立即摸清情况,务必严格按报告制度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报告,属于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的,在向镇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报告的同时,还应直接报告县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7851509)。

(三)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部门或个人,应当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报告。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灾情实际情况,及时动员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四)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和党政办公室要加强联系,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当发现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要立即将预警预报信息通知到镇人民政府,直至村和村民小组以及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各部门和当地人民群众要对照镇人民政府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发放的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应急救援反应

(一)应急准备

1.实行地质灾害调查和预警制度。镇指挥部办公室要适时组织对全镇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分析论证,搞好地质灾害预测,通告有关单位和部门。灾害来临前,根据灾害性气候特征和信息资料,迅速通过各种有效渠道发布地质灾害预警。

2.成立应急抢险队伍。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成立应急抢险救灾队伍,有针对性开展抢险救灾演练,确保灾后应急救助手段及时到位。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和专业特点,组织抢险队伍加强岗位业务技术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抢险救灾人员素质。同时要加强群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3.建立应急避难场所设在镇社区委员会,储备象山中学操场,象山中学操场为临时应急避难场所,灾情发生后,迅速组织受灾人员疏散撤离到应急避难场所。

4.做好救灾物资储备。镇人民政府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交通通信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二)临灾应急

1.接到地质灾害隐患临灾报告后,根据险情情况,镇指挥部会同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和建议。

2.指挥部调查组会同各村成立现场临灾应急抢险指挥部,并依据需要设立若干工作组,有序组织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1)调查险情或灾情,提出应急抢险救灾措施和建议,确定现场抢险救灾方案。

2)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发展趋势,规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对灾害进行动态监测,掌握险情动态,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并做好灾害突发报警工作。

4)迅速组织专业抢险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抢险工程,减缓和阻止灾害险情发展。

5)社事办、派出所、卫生院、供电所、电信等部门根据险情情况,做好相应应急工作。

3.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应解除临灾应急区,确定撤销或者继续保留灾害危险区,提出下一步防灾、避让、搬迁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并督促组织实施。

(三)灾害应急

1.发生小型地质灾害,各部门、村或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应当将灾情及时上报镇指挥部办公室;发生中型或以上地质灾害,由镇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上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镇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根据灾情立即派出应急调查组或工作组,赶赴灾区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灾情。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应急是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要向镇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3.镇指挥部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建议后,应立即召开指挥部紧急会议,进行灾情会商,决定启动灾害应急预案,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4.突发现场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所,并根据需要设立应急工作组。现场指挥所由镇指挥部工作组与各村共同组成。主要任务:

1)根据指挥所的指令,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2)协调灾区现场指挥所工作组和各部门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

3)及时向总指挥汇报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进展。

5.各应急工作组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及现场指挥所的指令,有效开展各项应急工作。各应急工作组的组成及任务如下:

1)紧急抢险组。由武装部牵头、派出所、供电所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组织抢险队伍抢救人员;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

2)调查监测组。由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牵头,党政办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调查、核实灾害发生的时间、位置、已造成人员财产经济损失,查明灾害类型、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及成因和诱发因素;组织灾情监测,实时掌握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随时根据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并报告现场指挥所。

3)医疗卫生组。由镇卫生院牵头,医院、个体医生等医疗机构组成。主要任务:组织急救队伍,可设置急救站,抢救伤员;监测灾区的引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4)治安交通保障组。由派出所、武装部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维护灾区社会治安;迅速疏导交通,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基本生活保障组。由镇社事办牵头,财政办等部门及保险公司组成。主要任务: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协同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和保险理赔等工作。

6)应急资金保障组。由镇财政办牵头,社事办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款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6.镇政府应根据现场指挥或者先期到达的调查组的建议,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并予以公告。危险区和特别管制区的边界应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安排巡逻值勤人员;严防危险区内进行爆破、削坡、工程建设以及其他可能加剧灾情的活动;禁止与抢险救灾行动无关的人员、车辆进入危险区和特别管制区。紧急情况下,在上级调查组(工作组)到达之前,各村应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和特别管制区,并采取紧急避让和抢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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