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遂宁市落实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要求,第三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第二十三项中“全市72座乡镇污水处理厂中有20座运行负荷不足40%,有17座进水化学需氧量不足100毫克每升”)河边镇、象山镇问题已完成整改。按照销号管理办法要求,已组织相关部门完成了自查初验及现场复验,现将整改情况在大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
联系电话:0825-7822869
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