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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7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9-07-24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24日-2019年7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25-7821943

通讯地址: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大英县金元街133号)
    邮 编:629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高品质石墨烯产业化项目

 

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

大英聚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省科学城环境安全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中心

项目位于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通过购置研发检测设备60余台套,建设100吨/年粉体石墨烯生产线,500吨/年石墨烯复合导电剂生产线。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7万元。项目经大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四川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案【2017-510923-73-03-231685】JXQB-0326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在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利用该公司已建碳材料生产车间(二)内建设,符合建设规划要求。

落实施工期防治污染设施。项目施工期仅涉及厂房适应性改造及设备安装,无土建。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采用定期洒水、通风换气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筑施工生活废水依托已有设施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施工期各类固体废物,按环评报告要求分类收集、妥善处置;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避免施工噪声对周围产生影响。

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插层和稀释工序、清洗过滤工序在密闭空间进行,制浆设备均为全密闭工作,设备自带排气路管,浆料制备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并严格按照环评报告文本,及时更换活性炭,确保吸附能力;项目应采取优化加工方式、定期检查抽排风机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无组织颗粒物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无组织有机废气须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相关标准要求。

落实固废污染处置措施。项目包装化学品的物质的废包装袋及桶由供应商回收重复使用;不合格产品暂存于固废暂存间,统一外售;废酸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滤渣规范化处置;废反渗透膜、废内衬装、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化处置,转移过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制度;收集后塑粉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统一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落实废水处理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文本要求,项目氧化石墨烯制备、洗涤和设备内壁清洗产生的废酸液、去离子水制备设备浓水等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落实噪声处理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应合理布局,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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