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司法局
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和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大英县司法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司法局职能简介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3.负责县委、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负责县本级政府合同管理、县政府涉法事务处理。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园区管委会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
6.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7.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9.负责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民营企业涉及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处理。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司法局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蓄势之年,2025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讲政治、强担当、增效能、铸铁军,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统筹推进法治大英建设为主线,以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为目标,以“效率革命行动”为抓手,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提质增效,为推进大英全面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着力建强队伍,锻造过硬司法行政铁军。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强化正风肃纪反腐,建强司法行政队伍等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干警业务水平。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把思想引领、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和日常监督贯穿队伍建设始终,在全局形成想干事、快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
二是增强使命担当,切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集营商环境领域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推进“伴随式”执法监督、深化包容审慎执法。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送法进企业”活动常态化,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发挥“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站”重要作用,持续加强涉企农民工讨薪维权的法律援助,擦亮“法援惠民生”品牌。依托“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把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列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项目,推行“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整合律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将线上线下咨询、企业法治体检、农民工欠薪维权等多项功能与公共法律服务深度融合。落实“减证便民”举措,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审批流程,提升通办效能。切实发挥法治参谋作用,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县委县政府重大会议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核机制,优化审核流程,严把“进出口”关,提升合法性审查质量,为党委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注重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发挥“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驻村帮扶干部等在乡村治理中更突出的作用,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的有机结合,深入宣传贯彻与农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促进农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加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法律服务和发展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英县司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1个,差额事业单位1。具体包括:大英县法律援助中心、大英县社区矫正中心以及四川省大英县公证处。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安全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司法局2025年度收支总预算1029.42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3.89万元,主要是年初项目预算支出减少及部门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司法局2025年收入预算1029.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9.42万元,占100%。
县司法局2025年支出预算102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6.02万元,占75.38%;项目支出253.4万元,占24.6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司法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029.42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3.89万元,主要是年初项目预算支出减少及部门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0.2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85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57.7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8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司法局2025年度收支总预算1029.42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3.89万元,主要是年初项目预算支出减少及部门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0.27万元,占100%;公共安全支出858.64万元,占83.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19万元,占7.58%;卫生健康支出35.56万元,占3.45%;住房保障支出57.89万元,占5.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40601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2025年预算数为549.5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等人员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40602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业务办案费用和装备费用。
3.公共安全支出(类)2040604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 2025年预算数为47.4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2040606司法(款)律师管理(项) 2025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律师管理服务工作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2040605司法(款)普法宣传(项) 2024年预算数为13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普法宣传工作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2040607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 2024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2040610司法(款)社区矫正(项) 2025年预算数为123.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所需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2040612司法(款)法制建设(项) 2025年预算数为17.5万元,主要用于:法制建设、依法治县工作所需律师顾问费等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2040650司法(款)事业运行(项) 2025年预算数为54.8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等人员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2040699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35万元,主要用于:公证处业务开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业务办案费用和装备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05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5年预算数为77.1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人员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0.9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人员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4.8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医疗保险等人员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210110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4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等人员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0.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2210201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57.8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6.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4.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22.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司法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5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规定预算公务接待费。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无变化。
部门现有执法执勤车辆3辆,其中:越野车2辆、轿车1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0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司法局2025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86万元,其中:会议费2.15万元,培训费1.7万元,差旅费25.01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4年预算增长29.51%。主要原因是2025年依法治县、人民调解等业务工作要组织大型会议支出增加。
(二)培训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240%。根据2024年业务开展情况依法治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
(三)差旅费较2024年预算增长33%。主要原因是我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业务工作产生的差旅费支出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司法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司法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县司法局下属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大英县法律援助中心、其他全额事业单位2家,分别是大英县社区矫正中心、四川省大英县公证处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2.01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14.1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县司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84万元,执法执勤车辆购置及运行。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大英县司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县司法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6个,涉及预算1029.4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9个,涉及预算654.01万元;运转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122.0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2个,涉及预算253.4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