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5〕311号
根据甘银业(户)等6户申请,位于大英县回马镇的6宗不动产权利(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已灭失。拟将该6宗不动产权证书予以注销。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证书号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清单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清单
序号 | 权利人 | 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证书号 | 坐落 | 权利类型 |
1 | 甘银业 | 大集用(2015)第54609号 | 回马镇郪口村7组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2 | 陈洁 | 大集用(2015)第53966号 | 回马镇郪口村4组 | 宅基地使用权 |
3 | 何晓军 | 大集用(2015)第54497号 | 回马镇团结村1组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4 | 李素华 | 大集用(2015)第51224号 | 回马镇园艺村2组 | 宅基地使用权 |
5 | 高群华 | 大集用(2015)第51125号 | 回马镇团结村1组 | 宅基地使用权 |
6 | 段继全 |
| 回马镇郪口村10组 | 房屋所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