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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5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9-05-2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22日-2019年5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25-7821943

通讯地址:大英县金元街133号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
    邮    编:629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蓬探1井钻井工程项目

大英县天保镇道湾村3组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

公司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

事业部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大英县天保镇道湾村3组,建设蓬探1井钻井工程,为直井,垂深井5440m,类别为评价井,目的层为灯二段,采用水基钻井液+空气+油基钻液进行钻井。

钻前工程主要内容为:修建1座井场(100m×42m),改建公路1.22km,新建公路560m,维修公路2km,加固桥1座;井场采用清洁化操作,于井场外新建450m2清洁化操作平台,井场外新建应急池500m3、放喷池及临时房屋、钻井设备基础、给排水、供配电等辅助工程。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年修正)》鼓励发展类产业项目中的第七条第一款(常规石油、天然气勘探及开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经大英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出具选址意见,大规函[2019]1号文,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总投资4352万元,环保投资180万元。

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用地范围,在施工便道设置边限界,严禁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及生态保护、恢复措施,控制和减小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物料定点堆放,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应加盖遮盖物,最大限度的防止扬尘扩散。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检修,制定应急措施防范油气泄漏事故发生;采用低噪声机械,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噪声影响。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后用罐车运至南充嘉美高坪区都京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置装置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落实固废污染处置措施。项目空气钻岩屑、水基岩屑、废泥浆暂存于临时堆放区,经消毒固化处理后外运规范化处理;油基岩屑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暂存于油基岩屑收集罐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化处置;废润滑油循环使用;废包装材料交废品回收站处置;生活垃圾统一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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