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大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
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英经开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涉及危险化学品监管职责的相关成员单位:
《大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3月4日
大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
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助力大美大英和谐健康安全发展,根据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要求,结合大英红旗化工园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治理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按照中央、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的统一安排部署,集中于2022年在全县开展集中治理,做到安全发展理念认识不断深化、科技智慧监管手段不断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三责(党政领导责任、安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压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清零,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重点治理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
(一)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问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不实,对辖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不足,对新情况、新问题了解掌握不全。二是发展与安全统筹不够,重发展、轻安全,盲目承接东部转移高危项目,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化工产业升级措施乏力、进展迟缓,容忍危化项目未批先建、赶工期、超进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一是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薄弱,未按要求配齐配强专业监管和执法力量,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中具有相关专业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未达四分之三,不懂不会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二是“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不到位,业务工作与安全工作割裂,安全风险因素考虑不足,导致漏管失控。三是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辨识和管控制度执行不严,安全清单制管理推动不力,未按规定配备化工专业技术人员、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或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取得自动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安全责任未落实到一线班组,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只挂名不履职,企业应急处置力量配置不足、未建设相关工艺处置队和应急处置队,或未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联建(救援)协议等。四是源头治理不严不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不认真不彻底。五是安全投入不足,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部分化工企业自动消防设施功能失灵,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及管道老化。
(三)生产储存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一是化工企业老旧装置数量多,压力容器管道安全风险增大,预防性维护和常态化监测监控措施跟不上,腐蚀泄漏风险增大。二是高危工艺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设计水平低,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常态化风险管控机制缺失。三是部分化学品储罐区缺乏科学规划,企业无证储存、超许可范围储存、边建设边储存,安全设施与消防应急设施不完善。化工储存设施分布广、总量多、设备旧,本质安全水平低,紧急切断、气体检测、视频监控、雷电预警“四个系统”不完善,安全风险聚集。四是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严格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涉及高危工艺的生产装置未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操作人员专业能力资质不达标。
(四)交通运输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一是非法托运、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问题屡禁不止,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罐体不达标、“带病运行”等问题突出。二是源头充装查验、特定时段禁行、重点路段巡查管控、高速公路服务区车辆临时停放管理等制度执行不严。三是长距离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源头管理不到位,运行故障时有发生,导致危险化学品泄漏风险几率加大。四是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进展迟缓,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滞后、重点路段交通管控设施缺失,危化品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不到位。
(五)废弃处置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一是企业未严格落实相关法律制度,鉴别鉴定不及时,不主动申报;涉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设施未经安全评估。二是部门协同监管不到位,多部门联合会商督办、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不健全。三是涉及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特性的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存在短板。四是破产企业未拆除化工装置存在安全隐患。
(六)化工产业集中园区重大安全风险。一是化工产业园区功能定位不清,未严格按照化工产业规划和化工园区产业政策引进企业,导致不同类型化工企业交叉引进、无序聚集、风险叠加。二是化工产业集中园区安全基础薄弱,园区一体化管理水平不高,化工园区未完成封闭化管理,园区消防站、专用停车场、智能化管控平台、实训基地等基础设施不完善,应急救援力量薄弱。园区管理安全管理机构专业监管人员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不能满足监管任务的需要。三是信息化监控手段严重滞后,化工园区和部分企业对重大危险源、重点场所、基础设施等没有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在线监测预警系统,相关部门之间存在“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尚未建立贯通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系统,未实现区域联网。
三、具体举措、责任主体和治理时限
(一)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
1.根据《四川省省级部门及中央驻川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及四川省安全监管执法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修订完善《大英县安全生产职能职责规定》,研究大英县安全监管执法体制改革具体措施,明确大英红旗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监管职责,落实落细监管执法责任,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建立完善与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责任单位:县安委办;治理时限:2022年11月)
2.充分发挥大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作用,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统筹协调,适时召开联席会,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重大问题。参照市级模式,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委员会专家组,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风险防控借智借力。(责任单位:县安委办;治理时限:2022年8月)
3.全面落实《大英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将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任务明确落实到责任人,制定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牵头责任单位:县安委办;责任单位:大英经开区、县经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应急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治理时限:2022年4月)
4.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全面落实《大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确保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任落实到位。(牵头责任单位:县安委办;责任单位:大英经开区、县经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应急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治理时限:2022年12月)
5.强化督导通报和考核,按时间节点完成《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重点工作和《大英县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责任单位:大英经开区、县经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应急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治理时限:持续推进)
(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6.防范化解化工产业转移企业安全风险,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整治等。修订完善《大英县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入驻项目审查,严防东部化工落后简单产能转移复制的化工项目、超出安全风险容量的化工项目以及不符合大英县产业规划目录的东部产能转移的化工项目落地。严把固定资产低投入小化工审查关。(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大英经开区、县商务经合局、县经科局、县发展改革局;治理时限:2022年11月)
7.制定落实盛马、锦泰、中腾等油气储存罐区一库一策整治方案,开展本质安全提升行动,建立安全风险评估长效机制。(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大英经开区、县经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治理时限:2022年9月)
8.防控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有针对性对硝化、氟化、过氧化工艺,以及硝酸铵、多晶硅、有机硅等企业开展专项整治问题落实情况“回头看”,开展苯乙烯、丁二烯、重氮化工艺、氯化工艺等企业专项治理,重点监管涉及液态烃、硝化物的储存装卸,分领域指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标准。(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大英经开区、县经科局;治理时限:2022年11月)
9.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建立老旧装置台账,开展设施设计诊断,确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等级,督促建立“一装置一策”方案,分类实施淘汰退出、改造提升、严格管控等整治措施。加强老旧装置安全运行监控,分步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建立长周期安全运行的技术保障体系。(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大英经开区;治理时限:2022年11月)
10.严格落实化工园区“一园一案”整治提升方案,确保达到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实施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牵头责任单位:大英经开区;责任单位:县经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国资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盐井街道办;治理时限:2022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11.防控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开展管道占压、交叉穿跨越等隐患整治“回头看”,完善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安全防控措施,提高管道本质安全水平。(牵头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大英经开区、县经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治理时限:2022年11月)
12.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并投入使用,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联合执法检查,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牵头责任单位:县国资局;责任单位:大英经开区、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治理时限:2022年11月)
13.深入排查化解事故多发路段、时段重大风险,特别加强盛马、锦泰交汇路段重大交通隐患治理。(牵头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大英经开区;治理时限:2022年6月)
14.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回头看”。(牵头责任单位:大英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经科局、大英经开区、县公安局;治理时限:2022年11月)
15.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压力容器超设计使用年限未按规定开展安全评估和变更使用登记。督促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按相关要求将本单位移动式压力容器相关信息录入全国移动式压力容器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治理时限:2022年11月)
(三)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16.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推动线上线下监管督办和执法,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安全隐患,构建重大危险源常态化安全管控制度。(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治理时限:2022年11月)
17.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三维模型图,完善“一企一策”管理。(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大英经开区;治理时限:2022年11月)
18.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平台全面使用。(责任单位:县应急局;治理时限:2022年6月)
19.健全完善专家驻厂巡诊工作机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化工园区定期开展巡诊服务,全面提升本质安全。(责任单位:大英经开区、县应急局;治理时限:持续推进)
20.强化化工行业分类指导,全面落实合成氨、LNG、环氧乙烷、环氧丙烷、氯甲烷、氢氟酸、电石、溶解乙炔、氟化等有关行业企业安全控制实施意见要求。(责任单位:大英经开区、县应急局、县经科局;治理时限:2022年11月)
(四)提升危险化学品专业人员能力素质
21.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三类重点人员的轮训制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应急局、大英经开区;治理时限:2022年11月)
22.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队伍建设,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人才严重短缺问题。(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委编办、县应急局、大英经开区;治理时限:持续推进)
23.积极向上包装申报项目,采取自建、共建或委托服务的方式,建设化工园区安全技能实训基地。支持四川文轩职业技术学院加强化工安全领域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责任单位:大英经开区、县发展改革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教育体育局;治理时限:2022年11月)
(五)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24.科学运用四川省危险化学品信息监管平台、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等,完成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智能感知系统建设,全面开展信息化系统数据治理。(责任单位:大英经开区、县应急局;治理时限:2022年11月)
25.推动实施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预警常态化机制,实现省、市、县、园区与企业上下贯通、联网管控。(责任单位:大英经开区、县应急局、县经科局;治理时限:持续推进)
26.推动应急、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实现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治理时限:持续推进)
27.强化大英红旗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推动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方面的有效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大英经开区、县经科局、县委编办、县应急局;治理时限:2022年11月)
28.推进大英红旗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加强园区治安反恐和危险化学品运输风险管控,强化园区应急能力建设,落实“一园一案”整治提升方案,确保2022年底前化工园区达到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牵头责任单位:大英经开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经科局、大英生态环境局;治理时限:2022年11月)
29.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提档升级,鼓励引导企业建设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开展双重预防机制、特殊作业、人员定位、智能巡检、教育培训等应用场景建设。(责任单位:大英经开区、县应急局、县经科局;治理时限:2022年11月)
30.配合推进化学品登记系统升级改造,拓展化工医药企业登记范围,推动企业对危险化学品实施“一企一品一码”管理,为危险化学品危害信息高效传递和实施全生命周期精准监管提供基础支撑。(责任单位:县应急局;治理时限:2022年11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大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实行安委会主任牵头负责制,县安委会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落实具体工作(详见附件)。工作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联席会,研究解决工作推进存在的各项问题。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切实提高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要把本次集中治理作为2022年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抓实抓牢。要参照大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领导小组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高效推动工作落实落地。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本方案,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细化时间节点、分解任务责任,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于2022年3月11日前报县安委办备案。要强化经验的提炼和总结,分别于2022年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如遇节假日,则向后顺延1天)将阶段工作总结、于2023年1月5日将全面工作总结报县安委办,由县安委办汇总上报市安委办。(联系人:师体星;联系电话:0825-7998116)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责任单位要围绕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升专业人员能力素质、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创新工作方法,完善重点保障制度措施。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同时,要对治理走形式、责任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公开曝光,加强警示教育。
(三)强化督导考核。县安委办要把本方案确定的重点治理内容纳入安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检查力度。要严格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重大风险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全面提高治理成效。县安办、县委绩效办要适时组织专项督查,通报有关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纳入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点内容和2022安全生产巡查重点内容。
附件:大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大英县危险化学品
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魏雷波 副县长、县安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黄 强 县安委办主任、县应急局局长
杨南胤 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
邓正忠 大英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主任
周余洪 县经科局局长
成 员:李 骏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朝全 县委编办副主任
熊安勇 县双创中心主任、县应急局分管领导
胡 杰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蒋丽萍 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王彦鸿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 兵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俊安 县交通运输局安全总监
杨前友 县教育体育局党工委副书记、局党组成员
于小平 大英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梁 星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唐小凤 县国资局局长
付华兴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祖沛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院局合作联络办主任
刘洋伯 县卫生健康局党工委委员、党组成员
廖 毅 大英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魏新波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局,由黄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熊安勇同志兼任联络员(联系电话:0825-7998116)。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完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提请组长同意、筹办召开联系会,协调解决集中治理工作推进存在的问题;负责报请组长同意,协调县委绩效办适时督导各成员单位集中治理工作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