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函〔2025〕106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25〕16号)及《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遂府函〔2025〕24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做好全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总体安排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1.普查对象:全县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普查行业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1.普查的主要内容: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2.普查的标准时点:2026年12月31日24时,普查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进度安排及工作任务
1.普查准备阶段(2025年、2026年):组建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开展综合试点,完成普查区划分及绘图、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培训、普查物资准备和发放,开展单位清查等工作。
2.普查阶段(2027年):开展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数据质量抽查、数据汇总和评估发布等工作。
3.普查应用阶段(2028年):开展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和总结表扬等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一)县统计局:负责普查方案制定、“两员”选聘、业务培训、清查摸底、普查登记、数据处理、结果运用、普查遥感测量等方面的事项。
(二)县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
(三)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
(四)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乡村振兴、农业、牧业、渔业生产经营等方面的事项。
(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林业生产经营、耕地信息等方面的事项。
(六)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方面的事项。
(七)县水利局:负责水利基础设施信息等方面的事项。
(八)县公安局:负责农村住户户籍方面的事项。
(九)各镇(街道)、其他部门:其他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充分发挥部门、镇(街道)、村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三、严格工作要求
(一)抓实经费保障。县级普查机构要充分考量、合理安排普查所需经费及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劳动报酬,将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确保资金到位以支撑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各级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求,聘用或从相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足额支付聘用人员报酬,同时保障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要加强普查经费监督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精打细算、节俭办事。
(二)坚持依法普查。全县普查机构、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资料、不得造假或要求提供虚假信息,普查对象需按时如实填报、杜绝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县统计执法机构与监察机关要严查违法违纪行为并通报曝光,相关机构及人员需做好普查信息保密和数据安全,普查资料仅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
(三)严控数据质量。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规范工作流程,强化质量核查与追溯问责,杜绝人为干预。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普查登记、数据录入、审核汇总等各环节的质量检查与监督。实行普查数据质量终身负责制,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全面反映我县农业农村发展实际情况。
(四)创新普查方法。深化卫星遥感、无人机、人工智能等现代化技术应用,精准测算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全面摸清设施农业发展状况。开展普查工作时,采用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相结合的模式,推动普查手段数字化升级。充分运用现有行政记录资源,加强普查资料的深度开发与利用,促进普查数据跨领域共治共享。
(五)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策划和组织普查宣传工作,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抖音、微信公众号、“村村通”等多种媒体,结合农村赶场日、村民大会等场景,广泛宣传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提高普查对象的知晓率和配合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普查、支持普查、参与普查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大英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县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要尽快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地农业普查组织和实施工作。各村(涉农社区)要选优配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确保责任层层落实。
附件:大英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大英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
大英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唐 鑫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王 珊 副县长
副 组 长:张 乐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文 坤 县委绩效办主任
李 磊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县统计局局长
唐小凤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聂 青 县财政局局长
唐金声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任 河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成 员:黄 鑫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钱 璐 县委网信办副主任
杨 焰 县委党建办副主任
徐怀志 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
岳 薇 县统计局副局长
覃建宏 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副主任
夏艺葶 县民政局老龄事务中心主任
王彦鸿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均玥 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赵庆贵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
王 薇 县市场监管局机关党委书记
代 艳 县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李磊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或职务调整的,由其接任同志自行接替。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作为县级议事协调机构,该项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不再另行发文。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