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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大英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6-06 17:1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大英县民政局

 2025 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民政局职能简介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组织拟订全县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方案,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确定、公布行政区划代码,组织并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5.拟订全县婚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6.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7.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规划、政策、标准,拟订全县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8.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9.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10.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办理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11.组织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依法依规负责全县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民政局2025年重点工作

1.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以入户调查、核对家庭经济状况、落实公示制度为抓手,常态化做好动态管理工作;强化线上预警核对和线下走访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纳入救助范围,定期推送数据至相关部门实施各类专项救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调标,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深入开展“精康融合行动”,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持续提升残疾人护理服务和康复服务水平。

2.持续推进老龄和养老事业。全完善老龄工作协调机制和陪餐制度,推进“敬老月”、老年志愿服务、老年大学展演及开班授课,开展探访关爱服务、家庭适老化改造、老年助餐服务,敬老院县级直管、消防设施改造、食堂色标规范化建设以及“十五五”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编制等工作。

3.持续优化儿童福利体系建设。加大力度探索实施“为你而来 相伴成长”儿童关爱保护项目,依托三级未成年人保护服务阵地,聚焦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在生活、学习、健康、家庭监护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开展儿童关爱服务。根据全县困境、留守、流动三类儿童的困难程度开展个案服务、研学筑梦等各类精准化、精细化服务,以点带面,推动建立政府、社会、家庭共同参与救助关爱儿童的工作机制。

4.持续推进婚俗改革试点。推动大英县婚姻登记中心全面提档升级,打造集婚姻登记、婚姻家庭辅导、婚俗文化展示、颁证仪式举办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婚姻登记机关。依托县城体育公园建设婚俗改革实践基地暨婚俗文化公园,设置户外颁证基地,打造婚俗改革宣传阵地。

5.实施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项目。聚焦“为你而来·卓筒善行”品牌建设,按照《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方案》,围绕构建“六个慈善体系”工作目标,不断健全“五个慈善”工作机制,做好慈善地域名片综合试点。

6.有序推动项目建设。加大向上衔接汇报力度,拓宽信息渠道,及时了解上级部门项目建设、资金投向的动态和信息,力争更多项目落地大英。在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前提下,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主要包括: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大英县民政局

2

大英县老龄事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3

大英县殡葬管理所(大英县殡仪馆)

4

大英县社会福利中心

5

大英县社会救助中心

6

大英县社会救助管理站

7

大英县婚姻登记中心

8

大英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9

大英县老年大学

10

大英县公墓管理所(自收自支)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2025年收支总预算6666.17万元,较2024年收支总预算减少4890.91万元,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民政局 2025 年收入预算6666.1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27.90万元,占12.4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38.28万元,占87.5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民政局2025年支出预算 6666.1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1.50万元,占11.42%;项目支出5904.67万元,占88.5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民政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666.17万元,较2024 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890.9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838.28 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4.64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43.2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84.80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64万元、其他支出443.2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222.91万元,较 2024 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135.77万元,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084.80 万元,占97.78%;卫生健康支出86.48万元,占1.39%;住房保障支出51.64万元,占0.8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43.8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正常运转经费,包括行政人员支出、定额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3.5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能力提升。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01.9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各事业单位的人员支出、定额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以及社会救助、“两新”党建等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8.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5年预算数为79.58万元,主要用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经费及相关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5年预算数为820.99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长寿补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等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25年预算数为285.00万元,主要用于惠民殡葬、殡葬经费等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5年预算数为19.80万元,主要用于福利中心工作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368.84万元,主要用于老龄、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25年预算数为541.6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5.28万元,主要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政策资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11.1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646.9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3.8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项目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7.10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及机构管理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1.6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63.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6万元,主要用于社工服务岗项目经费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6.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6.9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6.2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51.6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民政局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61.5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1.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70.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民政局 202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 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 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工作需要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4 年预算持平

2025 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和县外相关部门来大英考察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 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社会救助和儿童保障、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民政局2025“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15万元。

(一)会议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暂未计划大型会议。

(二)培训费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暂未计划专题培训班。

(三)差旅费2024年预算增长13.33%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业务范围扩大,出差需求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民政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43.26万元,主要是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民政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县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0.26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5.6万元,减少7.3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县民政局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县民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越野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县民政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0个,涉及预算6666.1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8个,涉及预算691.24万元;运转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70.2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0个,涉及预算5904.6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见附件。

十二、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等。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指用于民政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开展民政管理事务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八)社会保障与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与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指用于对儿童、老年人提供福利方面、殡葬、养老服务及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与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指用于残疾人生活、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其他残疾人事业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与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指用于城市、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的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用于行政和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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