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示制度,现将2017年市级脱贫攻坚奖励资金安排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根据《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下达2017年市级财政脱贫攻坚奖励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17〕75号),奖励获得2016年市级脱贫攻坚先进所在的乡镇和村65万元。
二、资金安排(大财发〔2017〕203号)
蓬莱镇20万元(其中大坪村5万元、五谋村5万元)、隆盛镇驼柳村5万元、回马镇金竹村5万元、金元镇15万元(其中江关咀村5万元)、天保镇龙咀子村5万元、河边镇金灵村5万元、象山镇冯家楼村5万元、玉峰镇得鱼沟村5万元。
大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7年9月17日